玩笑開大了!3男凌晨偷友車牌還錄影傳IG 「加重竊盜」恐坐牢

▲▼台北地檢署,地檢署外觀,地檢署,受理申告,招牌LOGO             。(圖/記者何雨忠攝)

▲鄭姓男子找2人一起去偷朋友車牌,事後辯稱只是希望朋友快點還錢所以開個玩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鄭姓男子因友人欠錢不還,找了吳姓、陳姓男子一起去拆下友人機車大牌,還錄製行竊過程影片po網,希望被害人快點還錢,結果警方循線找到,鄭男到案辯稱只是要開個玩笑,希望被害人快點還錢,沒有惡意,結果被台北地檢署《刑法》結夥三人以上的加重竊盜罪起訴鄭等3人,除非法院判最輕的6個月徒刑,否則要面臨最重5年以下的牢獄之災。

檢警調查,鄭男等3人都是年約20歲的年輕人,因為鄭男借了2、3萬元給朋友,拿不回錢,2022年10月間某天凌晨,鄭男找吳男帶著板手,一起到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上,偷偷拔下欠債友人的機車大牌,鄭、吳各拆了1個螺絲,而另名陳姓男子則在一旁錄影,鄭男之後將影片上傳自己IG。

被害人發現大牌被偷後報警,鄭男到案否認有竊盜犯意,辯稱只是開個玩笑,希望友人快點還錢;陳男則稱只是在一旁錄影,沒有參與犯行,也被檢察官認定其實是在一旁幫忙把風,因此認定3人都是共犯,構成結夥3人以上且攜帶凶器的加重竊盜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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