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勸戴口罩「被刺穿心臟」慘死 紙雕師認罪:願接受死刑

▲知名紙雕師蔣嘉凱去年11月持刀刺死超商蔡姓店員,警方查獲壓送回警局偵訊。(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超商店員勸戴口罩被刺殺,兇嫌二審當庭認罪,願一命賠一命。(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桃園市41歲紙雕師蔣嘉凱2021年11月在超商買東西時,不滿遭到蔡姓店員「勸戴口罩」憤而殺人,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蔣嘉凱死刑。全案上訴二審,二審16日開庭,蔣嘉凱當庭認罪,表示殺人願償命,但不清楚自己為何殺人,應該是當時吃藥吃茫了。

高等法院二審16日進行準備程序,法官詢問蔣嘉凱的犯罪經過、動機及提示相關證據。蔣嘉凱當庭認罪,承認自己確實有殺人,殺人要償命,願意接受死刑,一命賠一命,但過程真的沒有印象,至今仍想不起死者的臉,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殺人,他說自己很對不起家屬,當時應該是吃藥吃茫了。

▲▼桃園超商店員遭顧客刺死,父心碎表示,「他很乖很聽話」。(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死者爸爸至今仍走不出喪子之痛。(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死者(蔡姓店員)的姐姐出庭時說,她的爸爸媽媽至今仍走不出喪子之痛,更認為蔣嘉凱殺人後「完全沒有悔意」,從來沒有主動向他們道歉過,都是「別人要求」蔣嘉凱道歉,蔣嘉凱才道歉,至今也沒有任何賠償,請求二審法官維持蔣嘉凱的死刑判決。

蔣嘉凱的辯護人則替蔣嘉凱提出,刑法第19條第1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的無罪答辯,請求讓蔣嘉凱做精神鑑定,並主張蔣嘉凱殺人後留在現場,應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最後請求勘驗影片,確認其殺人時,是否有故意朝心臟攻擊。

二審法官審酌後,諭知辯護人需在3周內提交,聲請精神鑑定的理由、勘驗影片段落及原因,再由合議庭討論裁定,目前暫定3月23日將再次開庭審理本案。

▲▼蔣嫌持刀刺死蔡姓超商店員。(圖/翻攝蔣男臉書、民眾提供)

▲蔣嘉凱持刀刺死蔡姓超商店員。(圖/翻攝蔣男臉書、民眾提供)

蔣嘉凱2021年11月21日凌晨5時許在未戴口罩的情況下,前往桃園市龜山區某超商購物,蔡姓店員看見他沒有戴口罩,趕緊提醒他戴上口罩再入內,不料因此點燃他的怒火,他生氣地走出店外,不久後他第2次進入超商,氣沖沖地把口罩摘下朝蔡男丟擲,接著又再次離開店外。

豈料,蔣男第3次折回超商時,突然把蔡男從櫃檯叫出來,接著拿預藏的水果刀刺向對方,雙方於地上一陣扭打。蔡男最後好不容易奪下利刃,卻因為心臟遭刺穿,失血過多不支倒臥在超商門外,警消趕到時他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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