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好交情學弟家…她遭舔耳硬上!友見IG限動「救我」北上抓狼

海邊,海岸,哭泣,崩潰,看海(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小愛北上找高中學弟玩,卻在他租屋處遭性侵,她嚇得在IG上發限動求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小愛(化名)北上遊玩,借住在新北讀大學的高中學弟租屋處,但學弟半夜卻不顧小愛拒絕抵抗,貼耳吹氣亂摸全身,強行性侵得逞,小愛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害怕地在IG上發限時動態寫著「救我」,在台南的友人看見後,才搭最早一班高鐵北上協助小愛報警;學弟遭法院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

根據判決,住在南部的小愛想去新北耶誕城,而與她交情不錯的高中學弟阿風(化名)正好在新北就讀大學,小愛於是跟阿風約好2022年12月10日這天一起去,阿風提議晚上可以借住在他租屋處就好,小愛心想與他認識很久、不疑有他答應了。

沒想到,當天晚上準備睡覺時,阿風卻刻意靠近小愛耳邊,朝她耳朵吹氣、舔舐,甚至熊抱親吻,不顧小愛伸手阻擋說「不要」,蠻力掐脖硬上得逞,事後阿風逕自盥洗睡覺,並要小愛不要輕舉妄動。

小愛受辱後,嚇到不知該怎麼辦,當時已是凌晨3、4點,又害怕不敢貿然離開,拿手機偷偷用IG發了一則限時動態寫下兩字「救我」,剛好有一名在台南的友人深夜還沒睡,關心她怎麼了,她訴說經歷後,友人先安撫她的情緒,並等搭第一班高鐵北上救人,協助小愛逃離後,帶往醫院驗傷並報警。

但阿風供稱,確實有與小愛發生關係,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小愛還配合變換姿勢,說「我以為她會喜歡掐脖子」,且他並沒有限制小愛人身自由,小愛大可趁他睡著時跑出去求救,但小愛卻是繼續留下與他共處一室。

法官認為,小愛在警詢、偵查、審理時的歷次證述都始終如一,若不是親身經歷,難以冒著偽證罪的風險下這樣指證,且2人本來為高中學姊學弟關係,彼此無冤無仇,沒有需要破壞交情誣陷的動機,認為阿風為滿足自身性慾罔顧情誼,又未與小愛和解、賠償,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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