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彰化前村長拿2千元買票涉賄被起訴 恐害3人當選無效

▲左起彰化縣議員蕭妤亘、二水鄉代陳昭麟及二水鄉長蘇界欽。(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左起彰化縣議員蕭妤亘、二水鄉代陳昭麟及二水鄉長蘇界欽。(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去年九合一大選,彰化地檢接獲涉賄選案有300餘件、高達45位民代涉賄,並對第6選區(田中、社頭及二水)新科議員蕭妤亘、二水鄉長蘇界欽及鄉代陳昭麟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檢方查出是1名張姓前村長,為使蕭等3人能順利當選,選前1天以2千元向鄰居買票被檢舉,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張姓前村長,與蘇界欽及陳昭麟有私交,也陪同四處拜票,去年2022年九合一大選前1天,11月25日傍晚走到鄰居老婦人住處,見她一人在家,拿出2千元要求她將其中1千元交給孫子,並約定要圈選蕭妤亘、蘇界欽及陳昭麟等3人,未料他買票行蹤露餡,被檢警掌握。

張男於29日被約談,在警詢及偵查時供稱,是因為婦人手受傷,說要敷藥沒錢,才會借給她2千元,矢口否認有賄選買票,但檢方查出婦人當時還有現金6千餘元、存款20多萬元,而婦人也向檢警證實是張男給錢買票,並告訴孫子,村長有拿了1千元,是要投票給蘇等3人,事後婦人也將2千元主動交給警方。

全案經彰化縣調查站移送偵辦,檢方在張姓前村長手機內查到相關對話及通話內容,得知張與蘇及陳的交情匪淺,因涉嫌買票賄選,今被依違反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而婦人孫子則獲不起訴處分。蕭等人衰被捲涉賄,紛紛喊冤表示,至今「沒被約談也沒買票賄選」,希望檢方調查清楚,還給他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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