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錯再錯!花蓮男被搜出卡西酮 辯「車是借的不知有毒」

▲男子所駕自小客車號牌燈未亮遭員警攔查。(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

▲男子所駕自小客車號牌燈未亮遭員警攔查。(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吉安警分局仁里派出所員警9日凌晨2時許,在吉安鄉中正路攔查1部行跡可疑的自小客車,當場查獲李姓駕駛持有3級毒品63包、總重35.69公克,以及吸食器1組,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並持續溯源擴大偵辦。

▲男子所駕自小客車號牌燈未亮遭員警攔查。(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

▲員警於男子車內搜出3級毒品卡西酮63包及吸食器。

吉安警方表示,9日凌晨2時許,仁里派出所巡邏員警發現1部自小客車號牌燈未亮,於是上前攔查,在核對駕駛身分時發現30歲的李姓男子是轄區毒品人口,同時在小客車後座手提包中起獲63包3級毒品卡西酮,男子當場表示車輛是向友人借的,並不知手提包內有毒品,不過由於持毒事證明確,仍被警方帶回詢問。

▲男子所駕自小客車號牌燈未亮遭員警攔查。(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

查獲的毒品卡西酮,施用後會產生類似甲基安非他命與搖頭丸的效果,是毒咖啡包的主要原料,年約30歲的李男是列管毒品人口,如今又持毒被逮,一錯再錯耽誤了自己前途。

吉安警分局表示,近年新興毒品藉由化學結構及包裝不斷改變來躲避查緝,大幅提高危害嚴重性,施用毒品會對腦部中樞神經造成影響,產生妄想及行為暴躁、意識模糊或精神恍惚,嚴重者會造成精神分裂並導致死亡,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2、3級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接觸毒品害人害己,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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