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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二輪車2年後掛車牌否則沒入 台中警英越泰印4語言加強宣導

▲▼台中警方宣導微型二輪車新法令規定,宣導不忘取締54件違規。(圖/台中交大提供,下同)

▲▼台中警方宣導微型二輪車新法令規定,宣導不忘取締54件違規。(圖/台中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文修正後,經總統府公告11月30日開始實施,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不但要掛車牌、駕駛人需滿14歲,還要投保強制責任險才能上路,不過有2年緩衝期,到時候未掛車牌將被沒入,台中市交通大隊昨天利用4個語文向外籍移工宣導,但宣導過程不忘抓違規,抓了未戴安全帽、雙載、闖紅燈、酒駕、改裝等54件。

▲▼台中警方宣導微型二輪車新法令規定,宣導不忘取締54件違規。(圖/台中交大提供,下同)

警方表示,新法規定在11月29日以前所購買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還是可以在道路行駛,但有2年緩衝期,也就是2024年11月30日以後,如果沒有掛車牌,將以第71條(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舉發,最高可開罰3600元,且未經審驗合格,可當場「沒入」。

▲▼台中警方宣導微型二輪車新法令規定,宣導不忘取締54件違規。(圖/台中交大提供,下同)

警方為了讓民眾清楚新法相關事項,以英文、越南、泰國及印尼4國語文,製作「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卡片,讓外籍移工快速了解最新法令規定,促使移工們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行的安全與權益。

▲▼台中警方宣導微型二輪車新法令規定,宣導不忘取締54件違規。(圖/台中交大提供,下同)

警方昨天配合監理機關在台中工業區、潭子工業區及大里工業區宣導之外,不忘取締不法,包括未戴安全帽7件、載人20件、闖紅燈12件、酒駕1件,拒測1件及變更安全裝置13件等54件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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