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丁允恭挨告性騷 二審判更重「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陪同總統出席世界母語日,並於會後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丁允恭擔任總統府發言人時受訪畫面。(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號稱政壇才子的丁允恭先前在高雄市長陳菊任內擔任市府新聞局長期間,跟何姓女記者在局長辦公室嘿咻,何女更為他兩度墮胎,丁男2020年擔任總統府發言人時,被何女向周刊踢爆這樁緋聞往事,說他婚後持續糾纏施壓復合,丁不僅黯然去職還被監察院彈劾,經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院不服丁沒被認定構成性騷擾,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28日下午3點宣判,判決丁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現年46歲的丁允恭是得過時報文學獎小說首獎的作家,讀建中時就支持黨外運動,讀台大時當過學生會副會長,熱衷工運、社運與政治事務,是校園風雲人物,出社會後在媒體寫專欄,2008年受時任高雄市長陳菊賞識,加入市府團隊擔任文膽,2014年2月更就任高雄市府新聞局長。

本案就是源於丁允恭2014年11月到2017年10月擔任新聞局長期間,和當時在有線電視台主跑社會新聞的何姓女記者互有好感、進而交往,更大膽在上班時間於局長辦公室桌上與何女「辦事」,但丁男當時有婚約在身,何女認為只能做地下情人、看不到未來,2017年2月到台北跳槽其他新聞台,與丁男分手另交男友。

▲▼丁允恭偕丁妻,到懲戒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丁允恭(前左)與蔣姓妻子(前右)在懲戒法院一審時一起出庭。(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丁允恭在政壇平步青雲,也跟當時的未婚妻復合,2017年10月受時任閣揆賴清德力邀,出任行政院顧問,隔年(2018年)擔任行政院副發言人,2019年5月20日轉任總統府發言人,但何女同時期工作與健康都不順遂,更向周刊爆料,指稱丁男在新聞局長任內,隱瞞婚約在身,周旋包括她和未婚妻等4女之間,她還為丁男墮胎3次。

何女更批丁允恭分手後持續糾纏,並保留交往時所拍的性愛影片,還故意在臉書PO出2人合照,破壞她跟男友感情、讓外界誤會她是介入家庭的小三,且跟未婚妻結婚後,仍一再私訊要求復合,並打壓她的工作、害她想輕生。丁男於2020年9月9日周刊披露這樁桃色醜聞當天,辭任總統府發言人企圖滅火。

但監委主動立案調查,2021年1月7日以11:0的票數通過彈劾丁允恭,理由是丁男行為放蕩、交往關係複雜,行為不檢,事證明確,嚴重損害政府聲譽和公務人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其中1個重要指控,就是認為丁男故意在臉書公開跟何女的合照,造成何女後續工作困擾與感受冒犯,應該構成性騷擾。

▲▼ 丁允恭妻子蔣捷妤告女記者何佳芸性騷擾求償1元   。(圖/記者劉昌松攝)

▲丁允恭妻子蔣女代表丁男遞狀,控告向周刊爆料的何姓女記者涉嫌性騷擾、求償1元 。(圖/記者劉昌松攝)

監察院並將丁允恭移送司法院懲戒法院審理,丁男答辯堅稱和何女交往2年多的期間,彼此真心相愛,「整體是甜蜜的」,沒倚仗新聞局長的職務,何女也知他有未婚妻,墮胎只有2次,其中1次他陪何女去婦產科,強調自己沒施暴逼迫何女墮胎,「我是求她」。丁男認為交往期間唯一做錯的,是不該跟何女在局長辦公室嘿咻,其他僅為私德,更不構成通姦。

丁允恭答辯承認分手後確實想挽回何女,但絕沒利用職權威脅何女的工作,反而是何女一直跟他要錢要不停,他曾跟何女抱怨「我仍像個白癡一樣,任妳擺佈」,至於PO照是酒後手滑所致,但照片中他和何女衣著整齊、在餐廳合照,且上傳10分鐘就下架,他認為本案是感情糾紛而非性騷擾事件,批監委「法律見解顯有失當、堪稱法盲」。

▲▼監察委員紀惠容出庭,談論丁允恭案件。(圖/記者吳銘峯攝)

▲監察委員紀惠容代表監察院在懲戒法院二審期間出庭。(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懲戒法院一審僅用2個月時間調查審理,就在2021年3月24日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不認定丁男構成性騷擾。若一審判決就此確定,丁男有機會在明年(2023年)期滿復出政壇,但監委上訴仍要求追究丁男性騷何女的違失。

已離婚另娶蔣姓女記者的丁允恭,今年8月告何女外流他的睡姿偷拍照涉性騷擾、求償1元,日前受訪再批監委指控他性騷的舉動「莫名其妙」,他因本案而對「性」產生陰影並「熄火」2年。代表監院出庭二審的監委紀惠容,主張應廣徵婦權團體對本案丁男是否構成性騷的意見,但去年出庭被問到當時鬧出衛生福利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有小三疑雲,小三照片被PO網、是否也構成性騷擾,紀惠容一度語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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