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案二審首開 陳超明稱「無罪」、「非常有信心」

▲▼立委陳超明涉貪,二審首度開庭,他仍稱自己無罪。(圖/記者吳銘峯攝)

▲立委陳超明涉貪,二審首度開庭,他仍稱自己無罪。(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立委集體收賄案一審判刑後,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高院21日首度開庭審理,並傳喚一審遭重判7年8月的陳超明等人出庭。陳超明開庭前受訪時表示,還是要做「無罪答辯」,並且對於二審,他「非常有信心」。至於立委蘇震清,本次請假未到庭。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歷經5年多的監聽、行動跟監,查出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涉嫌為了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長期和事業夥伴、統領富二代翁華利,透過白手套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唐山、徐永明、陳超明等現、前任立委,請託立委利用職權質詢、參加公聽會等方式,施壓修法或變更相關公司增資登記。檢方提起公訴後,一審將蘇震清判刑10年、廖國棟判刑8年6月、陳超明判刑7年8月、徐永明判刑7年4月、趙正宇被依照逃漏稅判刑6月,另外有多名立委助理也遭到判刑。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院於21日首度開庭審理,原定傳喚蘇震清、陳超明,以及2名助理,但最後蘇震清請假未到庭,僅剩陳超明與2名助理出庭。而一審認定收賄100萬元、判刑7年8月的陳超明,在進入法庭前記者詢問他是否還是堅持無罪?他回答「當然是無罪」,並「表達感謝之意」,記者再問他對二審是否有信心?他回說,「非常有信心」。

法庭上,陳超明也否認犯罪,他檢察官的起訴「張冠李戴」、「移花接木」。他說自己從不認識李恆隆,是一直到案發後才在法院中見到李恆隆,那代表李恆隆覺得他「功用不大」,才從沒主動找他。這100萬元是合法的政治獻金,依法陳報,也經過政府公告、監察院審核,沒有任何違法。

另外陳超明也表示,自己從未主動辦理公聽會支持修法,也從未打電話對經濟部施壓,檢察官的起訴,是「主觀推測」、「把沒有證據的證據拿來起訴」、「全世界找不到這種對價關係」、「起訴書太會寫」。他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全面否認,請求法官依法調查,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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