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翹孤輪」飆仔慘了!35人公共危險送辦 3騎士罰9萬+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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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網傳台3線楠西路段有數輛機車獨輪行駛於道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案,玉井分局掌握同行共35輛機車車牌及車主身分依法查辦。(圖/翻攝記者爆料網,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三線楠西路段10月16日上午有數輛機車獨輪行駛於道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玉井分局已調取相關違法事證,並掌握同行共35輛機車車牌及車主身分,明確違規行為舉發3輛,騎士涉嫌公共危險罪,19日寄發通知書,等到案偵訊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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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3項規定,2輛以上之汽車共同以危險方式駕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有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有關網傳台3線楠西路段有數輛機車獨輪行駛於道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案,玉井分局掌握同行共35輛機車車牌及車主身分依法查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3線楠西路段,玉井分局加強取締改裝車及危險駕駛。

另依據刑法第185條規定,壅塞陸路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關網傳台3線楠西路段有數輛機車獨輪行駛於道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案,玉井分局掌握同行共35輛機車車牌及車主身分依法查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玉井分局分局長林獻力表示,玉井地區景色風光怡人,歡迎民眾蒞臨遊賞,但不容許任何人破壞山區安寧秩序,分局絕對支持員警強力精準執法,遏止危險駕車、惡意擾民歪風,另亦會不定時洽請麻豆監理站、市政府環保局及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至轄區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工作,2022年度迄今計舉發違規改裝車輛46件、無照(越級)駛143件及超速5162件,呼籲民眾務必遵守各項法規,切勿以身試法,以確保山區居民生活安寧及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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