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後想起...高中女控「國小班導逼打手槍」 他丟教職但獲判無罪

▲▼ 睡覺,睡眠,夢,作夢,床,被單。(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高中生說看到男病友裸奔、讓她想起小5時遭班導師性騷擾,提出告訴,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是夢境還現實」判男導師無罪。(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基隆報導

一名國小高姓男老師被控,藉著擔任班導的機會,對一名小5女童伸出狼爪,趁午休時在教師休息室強拉女童看A片,又露出下體要女童幫他打手槍得逞,這名女童升上高中後,因為在住院期間偶然看到男病友裸奔,才喚起這段記憶並報警。該國小召開性平會調查後認為屬實,將男老師解聘,而基隆地院針對妨害性自主刑事審理後,認為女童從小就有情緒問題,後來又重度憂鬱、常做惡夢,難以從交互詰問驗證她的說詞是夢境還是現實,因此判男老師無罪。

根據判決,當時就讀高一的女學生指出,她記不起她從小學開始就心情不佳、得到精神疾病的原因為何,而她2019年住院期間看到男病友裸奔,突然間喚回她的記憶,她想起在她2013年就讀國小5年級期間,她的班導師曾在午休時間跟她獨處在教師休息室,要她一起看色情片,然後老師就將他下體露出、抓著她的手上下擺動,還評論起班上其他女同學的身材,她當時什麼都不懂,也不知道怎麼之後不記得了。

國小接獲通報後組成性平會調查,認定高姓男導師所為構成性別教育平等法規定的性騷擾,且情節重大,校方予以解聘,他接連提出申訴與行政訴訟,皆遭到駁回確定丟了教職。

高男被告後表示,當年女童在小6時會去輔導室,是因遭班上集體排擠霸凌,上國中後還很正常,「不知道為什麼高中就突然瘋掉了」,並說如果自己有這樣的癖好,受害學生應該不只她一人,國小性平會一開始就認定他有罪,真的很委屈不曉得怎會這樣,強調自己因為家裡窮才選擇考師院當老師,不會為了一己之慾而自毀前程。

基隆地院調查時,她在庭上指稱老師曾說「不能講出去,妳長大後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後來就因害怕全部都沒印象了,直到看到男病友裸體,連續幾個晚上做惡夢,夢的內容就是案發當天的情形,而翻閱女童國小到高中的輔導紀錄,僅顯示她有情緒、家庭等心理困擾,甚至出現憂鬱、自殘,幻聽、解離症狀等,但未曾向任何人透露曾遭性騷擾的情節,身旁親友也表示這幾年內沒聽說任何跡象。

法官認為,她敘述過程中具太多不肯定,沒辦法確認事實片段,說了很多「應該」、「不一定」、「夢中」,自己都沒辦法肯定是夢境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實事件,難認真的因夢境而找回了「失去超過5年之記憶」,此記憶的可性度又難以進一步釐清,她往後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與情緒變化成因為何,也難究明其關聯性,形成毫無合理懷疑之心證,自應為無罪之諭知,因此判高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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