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看的出來色色的!貼女友馬賽克性愛照無罪...二審逆轉判拘 

▲桃園市劉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未滿16歲女友在住處發生親密關係,導致少女懷孕,一度開心「我要當爸爸了」,後又反悔質疑不是他的種,事後挨告及時達成和解。(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基隆楊姓男子恐嚇要流出女友的性愛影片,甚至在臉書上以馬賽克加工的方式PO出女方不雅照。(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基隆報導

基隆楊姓男子與女友爭執,他恐嚇對方要將性愛影片流出,「妳的A片等著流芳百世」,甚至傳送擷圖證明,更在臉書PO出女方的不雅照,被告上法庭。基隆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楊拘役40日,不過網路散布猥褻影像的部分,因照片有馬賽克遮掩,被裁定無罪。近日高等法院撤銷無罪的部分,處楊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楊男與女友發生爭執,於是在2019年9月間以臉書傳訊息說出「妳的A片等著流芳百世」、「有人敲門我就先群發」等語,恐嚇要流出兩人的性愛影片,並傳送性愛影片擷圖給對方,證明自己手上真的握有影片,他還創設臉書帳號「邱了」,將女方下體裸露的擷圖照片打完馬賽克後,上傳為臉書的大頭貼照、封面照,瀏覽權限設為公開,供一般人瀏覽。

檢方認為楊男除了因恐嚇女友涉嫌恐嚇危害安全罪外,還因散布女方不雅照,涉嫌《刑法》第235條第1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基隆地院一審判決,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楊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不過在不雅照的部分,一審法官認為照片經過馬賽克處理,裸露的部位只有右大腿外側,也沒有其他撩人表情、情境或特別足以引起他人淫慾的肢體動作,一般人看到照片根本不會認為是不雅照,因此裁定無罪。

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從影像中可見女方僅穿上衣,下體雖然有馬賽克處理,但明顯未穿著褲子或內褲,照片中有馬賽克的黑色區域,也能看出是性器接合處,判斷這些照片無疑是猥褻影像。楊男自己也承認「擷圖是告訴人裸露的下體」,「我覺得不妥我就把它刪除」。因此法官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改判楊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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