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在台營運高層千萬薪資曝 范立達等3人願有條件認罪協商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斯翠明科技涉嫌協助北京愛奇藝在台進行業務,前歐銻銻高層范立達、趙善真、楊鳴3人被依違反兩岸條例起訴,檢方更查出楊在2家公司薪資為新台幣1740萬餘元、范1398萬餘元、趙1114萬餘元,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士林法院(2日)首次開庭,3人均做無罪答辯,且願有條件進行認罪協商。

▲▼ 范立達 。(圖/記者黃宥寧攝)

▲歐銻銻娛樂、斯翠明科技涉嫌協助北京愛奇藝在台進行業務,前歐銻銻高層范立達(見圖)、趙善真、楊鳴3人遭起訴 ,士林地院今首次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楊鳴(67歲)當庭否認犯罪稱,從一開始去調查局作證或檢察官問訊,都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起訴書記載忽略了立論觀點。他的辯護人說,歐銻銻、斯翠明都不是北京愛奇藝公司在台灣設立的公司,也沒被愛奇藝公司掌控,僅是代理關係,因而有密切往來,而政府在2020年改變政策,不准台灣公司在台灣為大陸公司代裡、經銷等,更質疑歐銻銻是陸資,但目前公司也解散,斯翠明也未業務往來,希望能夠早日結束一切,若法院、檢察官認為薪資是勞務對價關係,而非犯罪所得,願意與檢方進行認罪協商。

前名嘴范立達(57歲)原在TVBS擔任法務室資深經理,後到歐銻銻擔任負責人,他當庭否認犯罪表示,起訴書與客觀事實有很多出入,歐銻銻、斯翠明與北京愛奇藝公司關係認定也有誤。

▼楊鳴步出法院不發一語。(圖/記者黃宥寧攝)

▲▼  楊鳴   。(圖/記者黃宥寧攝)

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蔡彥守替范辯護,歐銻銻、斯翠明都經政府核准合法設立公司,北京愛奇藝有代理經銷關係,但歐銻銻、斯翠明在台營業活動都是獨立以公司名義對外行為,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1條」兩者不得畫上等號,檢方對犯罪所得認定也毫無根據甚至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被告要捍衛自身權益,若檢察官願就犯罪所得部分協商,那被告也願進行協商。

歐銻銻財務主管趙善真(56歲)因新冠肺炎確診未到庭,她委任徐履冰律師替她辯護,仍做無罪答辯,並當庭指出,若檢察官建請沒收薪資所得,等於是把一個上班族5、6年不吃不喝的薪水全抽光,實在無法接受,所以做無罪答辯是逼不得已,但也願有條件認罪協商。

楊鳴、范立達庭後步出法院,面對記者提問「是否覺得委屈」2人均未做回應即離開,全案移審理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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