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小三「嘖」一聲慘遭筆電砸瞎 已婚教授辯「手滑」恐囚4年

▲難過,傷心,家暴,霸凌,憂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已婚教授因投資問題和小三爭執,怒砸筆電把小三左眼打瞎,被法院依重傷害罪判刑。(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已婚的私立大學林姓男教授去和小三為了投資問題發生口角,小三不耐煩「嘖」了一聲,林男竟氣到拿起筆電砸向小三,小三左眼球破裂,血染床單,急救後接近失明。林男辯稱只是一時手滑,但台北地院調查認為,當時2人相距約1.8公尺,若不是施力揮擲,筆電不可能飛這麼遠,依故意重傷害罪判林男徒刑4年。若就此定讞將入監。

林男具有台大博士學歷,目前北部某私立大學機械系任教,他過去曾與被害女子交往多年,2016年,林男娶了老婆,但因獨自住在學校宿舍,仍有機會與被害人保持交往聯繫,據了解,被害人雖希望中斷關係,但每次都拗不過林男。

被害小三指控,2021年4月22日晚上,她和林男吃了飯後,在她的住處遭林男硬上,之後2人談到投資股票的漲跌問題,一言不合起爭執,被害人不知不覺間「嘖」了一聲,林男認為她態度敷衍,心生不滿,拿起放地上充電中的蘋果電腦MacBook Air A1466,高舉過肩後,朝被害人頭部丟擲。

▲▼家暴,暴力,受虐,性侵,昏迷,下藥,昏睡。(圖/翻攝pixabay)

▲檢察官認為林男為了掩飾與小三不當交往的關係,始終不願坦承犯行,企圖狡詞逸責。(示意圖/pixabay)

當時被害人本能地閉眼舉手遮擋,但猝不及防,左眼被砸,經急救仍因眼眶骨折、眼球破裂,左眼只剩下光覺而幾近失明。檢察官起訴指出,林男在與被害人的婚外情關係中,長期以主導地位自居,時以命令、辱罵方事施壓,被害人受傷後,林男卻只顧著清洗床單,只為了掩飾2人不當交往關係,始終不坦承犯行,企圖狡詞逸責。

林男向法官解釋,當時的確因為爭執,覺得被害人念到博士了,「想法怎麼會如此偏差」,因此感到生氣,拿起筆電要往床上丟,不知道為什麼,筆電從手中滑脫,砸到被害人,他也當場被嚇到,但他有先打110報警。

法官根據現場圖等事證,認為當時被害人位置在床墊左上角,林男站在右下角,2人水平距離約1.8公尺到1.9公尺,加上筆電正插線充電中,如果是手滑,依照物理常識,重達1.35公斤的筆電應該是垂直落下,認定林男有施力揮擲,筆電才會飛向被害人,而林男雖主動報案,卻在警方詢問時,只說被害人「不小心被(電腦)打到」,不符合自首條件,因此依故意犯重傷害罪判處林男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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