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黃明太被控炒股 全用「這個女人」帳戶...獲不起訴

▲黃明太。(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高雄市議員黃明太在炒股案脫身。(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明太被控利用媳婦的戶頭當人頭帳戶,涉嫌炒作3檔股票,檢、調介入調查後,黃明太辯稱,因為早年積欠債務尚未還清,出來創業後就是都用媳婦的戶頭買股票,3檔股票也是朋友推薦,並沒有炒作,檢方日前不起訴處分後,依職權送再議,高雄高分檢駁回,黃明太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全案是調查局接獲證交所異常交易報告,表示有特定集團意圖以連續高價買入、低價賣出手法,鎖定三洋紡織、邁達康、大立高等股票哄抬或摜壓,調查局在去年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全台大動員至北高、桃園、花蓮等地搜查,陸續約談黃明太及多名人頭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李姓夫妻(另案偵辦中)為了從股市中賺錢,找上黃明太和台灣蠟品董座兼總經理林哲印一起炒股,黃明太到案時供稱,他在1998年時做工程倒閉有積欠債務,因債務尚未還清,於是2001再出來創業還債時,用孩子的名義擔任公司負責人,兒子和媳婦的銀行帳號都在他手上,買大立高、三洋紡及邁達康3家股票也是用媳婦的帳戶去買,而且是因為李男推薦才去投資,並沒有配合李男炒作股票。

檢方查出,黃明太是從2017年2月買進大立高,同年9月底才賣出、2017年4月買進邁達康,同年9月底賣出,三洋紡這檔股票則是分3個時段買進,但持有時間都超過2個月,無法證明有炒股。

由於沒有積極事證認定黃明太、林哲印與李姓夫妻共謀炒股,因此偵結後處分黃、李不起訴,檢察官依職權送請再議,高雄高分檢駁回,黃明太也確定從炒股案中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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