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反擊!校護劈腿已婚體育老師判賠30萬 她反告正宮3罪結果曝

▲桃園市林姓人夫與林姓女子婚外情,林姓人夫上傳「明天要跟你瘋狂愛愛」等鹹濕對話給林女,人妻查獲怒向小三求償25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攝)

▲宜蘭一名已婚校護竟和同學校的體育老師外遇,正宮察覺逮到後,怒告校護獲賠30萬;但校護心有不甘,反告正宮3罪。(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人妻發現,在學校擔任體育老師的老公境外遇已婚校護,甚至還一起到家裡發生關係,讓她氣得怒告校護,獲賠30萬元。不過校護也不甘示弱,反怒告人妻妨害秘密、恐嚇和妨害名譽,不過3項控訴之中,僅有恐嚇成立,法院認定人妻恐嚇事實明確,判處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其餘無罪。

回顧整起事件,原告和在宜蘭某學校擔任體育老師兼任生教組組長的老公於2011年結婚後,在去年發現老公和同學校的校護來往頻繁,過從甚密,因此決定在家中裝設針孔攝影機,果真逮到丈夫外遇鐵證,怒向校護求償100萬元。

法官審理相關證據後指出,儘管攝影畫面未能直接錄下校護和人夫發生關係的畫面,但從電視螢幕的倒影中,還是可以看見校護確實有和人夫上床,且床鋪有上下震動,過程中還有呻吟聲和撞擊聲,而校護更是嬌喊人夫「寶貝」,2人更有親吻、摟抱等情節,認定校護侵害人妻配偶權屬實,判她須賠償人妻30萬元。

事後校護不甘示弱反告人妻3罪,主張自己遭到人妻恐嚇,還被偷拍,認為人妻妨害秘密並損害她的名譽。校護怒指,人妻的小孩因為與自己的女兒是同班同學,竟在班群內傳送,「我們家因為爸爸外遇學校護士,還是同學的媽媽,實在無法在這裡學習,只能轉學出去。想了很久,是否要說,最後還是決定說出來,必須讓你們知道,有人這麼無良」,主張人妻貶低她的名譽。

而最新判決出爐,宜蘭地院審理後,在妨害秘密與妨害名譽部分,判處人妻無罪,僅在恐嚇罪中認定人妻有恐嚇之事實。

在妨害名譽中,法官認為校護與體育老師外遇事實明確,且一審經法院判決須賠償30萬元在案,人妻所描述均為事實,人妻因要幫小孩轉學,而向老師與其他家長陳述原因,實難期待人妻會細細思量保護老公害校護的名聲,認定人妻並非意圖散布於眾,判她無罪。

另在恐嚇罪部分,法官指出,由於人妻曾將所拍到的部分抓姦影像傳給校護,表示,「不好意思手滑按錯了,需要收回嗎?」、「我也不知道會不會再手滑不小心跑到信箱」、「妳跟他做出這些骯髒事,根本就不適合什麼公道、公理」、「錢?因為老公在台積電七廠封裝部門上班所以妳不缺錢是嗎?」、「...不要一直討價還價,我不知道後續我的手會不會不小心滑到台積電的信箱」等語,認定人妻恐嚇事實明確,造成校護心生恐懼,判處人妻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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