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酒駕嫌「自開腳鐐」落跑太扯 分局公佈畫面引更多疑點

▲▼林園分局公佈的影像卻引來更多疑問。(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林園分局公佈影像卻引來更多疑問。(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2日發生離譜的酒醉肇事嫌犯脫逃案,而且嫌犯是在分駐所內自行打開腳鐐,大剌剌走出分駐所大門後揚長而去,而此件重大疏失被《東森新媒體ETtoday》獨家揭露後,林園分局今(3)日對外公佈嫌犯脫逃和接受酒測時的影像,不料嫌犯疑似卻穿著不一樣顏色的衣服,引來更多質疑,對此,分局解釋,是光線、角度問題。

▲▼林園分局公佈酒測影像。(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林園分局公佈酒測影像。(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這起案件就發生在1日晚間接近晚間7點,大寮區永芳路發生一起自撞車禍,警方到場之後,對肇事的何姓駕駛進行酒測,確定超標依照公共危險罪逮補,並在晚間7點17分逮捕帶入派出所。

林園分局發出新聞稿對於這件疏縱人犯的過程說明:「何嫌於製作筆錄後上腳鐐至人犯戒護區留置,因夜間不得偵訊,故預定於翌(2)日上午偵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不過就在2日8時許戒護員警欲如廁離開戒護區,返回時發現人犯趁員警一時不察自行解開腳鐐由派出所前門徒步逃逸。」

▲▼林園分局公佈酒測影像。(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林園分局公佈酒測影像。(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但這起讓人匪夷所思的人犯脫逃案件,立即在警界引發討論,資深警員認為,如果嫌犯拒絕「夜間偵訊」,依照程序是必須要將人暫送高雄市刑大的拘留室,而且發生時間是在晚間7點左右,慣例會是用最速件完成「人別偵訊」後送入,然後隔天再從拘留所把人帶出製作筆錄,不過這起案件卻是把嫌犯留在分駐所,最可能的就是嫌犯「身份特殊」,甚至有人關心,才會被「禮遇」不用送進拘留室。

《東森新媒體ETtoday》獨家揭露人犯逃脫這件事後,林園分局長張泰賓私下表示,表示自己很「無奈」,因為是在上午8點交接班,值班警員用電腦回報資料,另外一名員警上廁所時,嫌犯自行打開腳鐐徒步逃出派出所。

林園分局今天緊急召開記者會,公布何姓嫌犯接受酒測的影像,但讓人好奇的是,影片中何嫌穿著紅黑相間的上衣,但公布的另一張相片,何姓嫌犯側身的影像卻是穿著全黑的上衣,疑似是不同的人,對於外界的質疑,林園分局強調,是同一人 光線問題及正背面的問題。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