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八田與一銅像戴五星口罩...法官判免罰 警方不服將提抗告

▲林德旺等3人在八田與一銅像戴上五星旗口罩、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南地院裁定不罰,台南市警局與麻豆分局決定提出抗告。(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林德旺等3人在八田與一銅像戴上五星旗口罩、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南地院裁定不罰,台南市警局與麻豆分局決定提出抗告。(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等3人,2021年2月1日下午到台南烏山頭水庫,在日本水利技師八田與一銅像戴上五星旗圖樣口罩,並說「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等言論,還拍影片PO上網,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南地院法官以言論自由裁定不罰,台南市警局表示將提抗告。

移送此案的台南市警麻豆分局12日原本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會提抗告。不過,台南市警局與麻豆警分局在13日態度出現轉變,市警局公關室主任林郁誌說明,對於林德旺等3人不法行為,絕對不能輕縱、助長,必須嚴懲不法,否則國內還有許多其他銅像,日後是否會遭受到類似對待?台南市警局與麻豆分局進一步研究後,決定待收到法院裁定書後,視內容準備相關資料、提出抗告。

台南地院法官徐安傑認為,林德旺等人言論與日前廣傳「我們都是烏克蘭人」等語,在法院看來,均為個人言論自由及人格尊嚴之展現,有其監督政治活動、促進人民反思之功能,既未涉及極端仇恨、鼓吹犯罪,且未造成明顯而立即危險之不利影響,不論法院是否認同該言論內容所傳遞之觀點,仍期予以最大包容,法院權衡政治性言論應受高度保障、裁罰對特定意見可能造成箝制伴隨之寒蟬效應,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立法目的追求維護社會秩序安寧所須之回復成本等情,仍不認為被移送人林德旺等3人所為有何實質違法性存在,亦不構成裁罰之事由,諭知林德旺等3人均不罰。但判決一出,引發兩極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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