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警攜兄收賄!吃素母:我孩子很乖 他羈押8月不忘要領5倍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偵查隊員警蔡至恩與無警員身分胞兄蔡至儒,涉嫌向許姓性騷人稱「60萬元可處理」全程遭錄音,2人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羈押至今。17日法院續行審理,相當注意外表的蔡至恩每回都梳油頭出庭。交互詰問期間,蔡至恩委任律師不滿法官,認為提出是無關詰問遭裁定異議成立,竟怒嗆審判長「你是在趕時間是不是?」險陷尷尬場面。

▲▼ 蔡至恩 。(圖/記者黃宥寧攝)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偵查隊員警蔡至恩敲詐性騷犯60萬,羈押至今,但每回出庭總是梳著帥氣油頭。(圖/記者黃宥寧攝)

去年4月20日黃姓女子在淡水區連鎖健身房與許姓教練發生性騷擾糾紛,並在4月24日到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報案,受理的員警認為該案屬強制猥褻案,轉偵查隊由蔡至恩(26歲)接辦,豈料蔡未依照處理妨害性自主案件作業程序受理,竟向黃女及黃父稱「性騷擾案、強制猥褻案的司法程序複雜耗時,不如改以傷害罪可迅速找到嫌疑人」,蔡則擅自改以傷害案製作筆錄,且未開立報案三聯單,兄弟倆向許男敲詐60萬,掛保證可以將案子消掉,許男不堪遭詐,向議員陳情,由議員向淡水分局長表示後,督察組介入調查,兄弟倆從去年7月遭羈押至今。

▲▼ 淡水警蔡至儒、蔡志恩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蔡至恩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右)與其胞兄向性騷擾許姓加害人勒索 。(合成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17日當庭勘驗許男錄音檔,檢辯雙方也聲請傳訊時任督查組楊迪光組長、孔姓巡官、許姓警員進行交互詰問以釐清當時受理性騷案件經過。

勘驗錄音檔前,蔡至恩的辯護律師羅愛玲,爭執錄音檔是否為案發時的原始檔,要求確認錄音檔格式、手機型號、顏色,將近快30分鐘才由法院資訊人員當庭播放。

錄音檔3名男子(甲男:許男、乙男:蔡至恩、丙男:蔡至儒)播放完畢後,辯護律師羅愛玲提出3點意見,一、甲說「還有刑事那邊」他強調不是蔡至恩的聲音,則是許男講的,並提示卷證,當時許男也簽名更正是他自己說的。二、錄音檔提到的「6」、「6喔」都是蔡至恩說的。三、錄音檔「還有刑事那邊」蔡至恩解釋,他當時前面是說「我不是有說...」所以後面才接「我打給你就直接開到最大聲」;蔡至儒的辯護律師則表示,蔡至儒回想當時並沒有說任何話,且該段錄音無法辨識就是他的聲音,音檔有雜音故無法確認。

許男則向法官確認,錄音檔譯文中的甲男、乙男、丙男,分別就是他自己、蔡至恩、蔡至儒。

開庭過將近1小時,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第一位證人為案發時擔任淡水警分局督察組組長楊迪光(現為蘇澳警分局分局長),檢察官問「如何知悉蔡至恩這件事」楊陳述,當時許男向議員反應,議員向分局長講,督察組展開調查。

蔡至儒辯護律師緊接著問「會因為議員陳情才特別仔細嗎?」楊迪光則回「做事實查證」同時,辯護律師也問「為何選擇帶隊到許男住的台南商旅做筆錄,而不選台南分局?」楊回「擔心會曝光」。

▼蔡至儒。(圖/記者黃宥寧攝)

▲▼ 蔡至儒 。(圖/記者黃宥寧攝)

接著換案發時擔任督察組孔姓巡官,羅愛玲律師問為何在偵查報告上寫上「被告及及胞兄藉勢索賄,而不是利用職務」更以嚴厲語氣問「你有注意到這法定刑是10年以上嗎?」孔則回:「我沒注意,也不需要去注意」檢察官則提出異議認為無關連性,審判長諭知異議成立,請她更換問題,這樣的回應讓羅愛玲當場怒目圓睜反問審判長「你在趕時間是不是?」接著快速念一串刑事訴訟法,更甩態說「要節省時間我們也來節省」。

本由許男接著進行詰問,但由於3名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後已經12點35分,檢察官則建議是否下禮拜傳許男及王姓妻子到庭作證,審判長徵求雙方同意後,諭知3月24日上午續行審理庭,2人還押回看守所。

上銬前,蔡至儒委屈舉手請求審判長「是不是可以發函到看守所,讓家人拿他的雙證件、提款卡,領五倍券」最後還不忘提出問題抱怨「為什麼我的朋友不能幫我寄衣服跟伙食?」並強調所方說要法官開權限,法官則回「我們有考量」。

兄弟倆母親、蔡至恩女朋友,每次開庭都會前來旁聽,蔡母向記者抱怨「你們寫的與事實有相當大的出入,我的孩子很乖,一個還在念書」暗示記者2個孩子才是被害人,並懇求記者不要寫報導,最後更哽咽說「家人看到都很難過,我們跟他(許男)是世交,你們不要斷章取義,對我們打擊很大,我們都沒辦法吃沒辦法睡」最後更不忘提醒記者,我們站在社會應該要公平公正公開,不要為了搏版面...,蔡至恩女友也站在旁邊向記者期許能筆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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