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家梁幼祥涉食品標示不實案件 二審仍無罪可望確定

▲開幕式中在花蓮縣長徐榛蔚(後左)和論壇主席梁幼祥(後右)見證下,花蓮養殖「貴妃魚」的立川漁場總經理蔡志強(前右2)與大陸四川洪雅縣食品公司董事長趙耀軍(前左2)等簽署合作意向書。(圖/記者王兆麟攝,下同)

▲梁幼祥涉及的食安案件,二審仍獲判無罪。(圖/記者王兆麟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美食家梁幼祥捲入黑心海鮮案件,檢調單位查出,梁幼祥與陳姓廠商共同成立的食品進口商「祥而盛」公司,涉嫌將過期的鮑魚罐頭、鮭魚等海鮮,竄改有效期限標籤後,再出貨給君悅大飯店在內的多家餐廳,因此提起公訴。梁一審獲判無罪,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再判決梁幼祥無罪。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上訴受限,梁幼祥可望無罪確定。

至於同遭起訴的陳姓廠商,一審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緩刑3年、義務勞務120小時。高院8日的二審仍維持10月刑度,但緩刑條件改為支付公庫20萬元。

檢方起訴指出,由梁幼祥共同成立的台北市食品進口商「祥而盛」公司,涉嫌將過期的鮑魚罐頭、冷凍鮭魚、冰魚等海鮮,竄改有效期限標籤後,再出貨給平價鐵板燒和大飯店。檢方於2016年間發動搜索,拘提梁幼祥到案,當時梁幼祥態度堅決的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也從未造假。不過檢方訊後仍將梁幼祥8萬元交保、陳姓廠商則是10萬元交保。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認定2人疑似竄改標籤,將過期食品販售給下游廠商,不法獲利達154萬元,因此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陳姓廠商認罪,但強調梁幼祥並不知情,一審法院最後將陳姓廠商判刑,梁幼祥則獲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8日仍維持相同認定,還是判決梁幼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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