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學校啟動不適任教師調查 他持手機怒敲教務主任頭下場曝

▲▼學生,老師,學校,上課。(圖/pixabay)

▲林姓教師因不滿遭到學校啟動不適任教師調查程序,竟在觀課程序結束後,持手機怒敲教務主任的頭。(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林姓教師原擔任新莊某國小之教師,不過林姓教師卻因故遭學校起動不適任教師調查程序。2018年10月,劉姓教務主任和江姓教學組長在結束林姓教師的觀課程序後,林姓教師卻拉住教務主任的衣袖,阻止她離開教室,再怒持手機狂敲教務主任的頭,造成教務主任頭皮挫傷,怒向林姓教師求償15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林姓教師應賠償教務主任2萬490元為適當。

新北市一名林姓教師原在新莊某國小擔任教師,不料卻因故遭任職學校啟動不適任教師調查程序。2018年10月上午,江姓教學組長會同劉姓教務主任,2人一同在林姓教師所執教的班級進行觀課程序後,教務主任本欲從教室後門離開,卻突然被林姓教師拉著衣袖,阻止她離開教室,熟知,隨後林姓教師竟突然手持手機,狂敲教務主任的頭,造成教務主任左頭皮挫傷,怒對林姓教師求償15萬元。

庭審時,林姓教師向法官辯解,教務主任並未舉證任何他教學不適任的證據,僅提出疑似教學不利的文件,事發當天更是完全沒有通知要來錄影,因此主張教務主任突然前來他所執教的班級觀課、錄影,根本就是霸凌;何況事後他在地檢署向教務主任道歉,並提出和解賠償的善意,卻被教務主任拒絕,還因此解聘他,造成他已長達3到4年已無薪資等語。

一審,由於教務主任自事發後遲滯2020年10月才提起訴訟,遭三重簡易庭認為逾期,因而敗訴;教務主任不服,上訴二審,新北地院審酌相關事證後,發現刑事部分,林姓教師才因傷害罪,遭法院判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因而堪任教務主任所言為真,至於時效部分,則認定教務主任並未逾期請求,審酌林姓教師之經濟與智識程度後,判林姓教師應賠償教務主任2萬490元為適當,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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