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李婉鈺後...陳斐娟臉書PO文批「愛情騙子」 劉建國求償吞敗

▲▼政論節目主持人陳斐娟。(圖/翻攝陳斐娟《阿娟的FreeStyle - 主持人陳斐娟》粉專)

▲政論節目主持人陳斐娟。(圖/翻攝陳斐娟《阿娟的FreeStyle - 主持人陳斐娟》粉專)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政論節目主持人陳斐娟2017年在個人臉書PO文,指稱立委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等語,被劉建國提告要求公開道歉,陳斐娟辯稱專訪與劉建國有緋聞的李婉鈺,聽李婉鈺表示「有被騙感覺」後所做評論,高院更一審認為民意代表是不是「愛情騙子」,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陳斐娟並沒捏造杜撰,今第3度判劉建國全部敗訴,可上訴。

曾任新北市議員的李婉鈺(49歲),2016年5月在個人臉書PO出1張床照,身旁男子蓄鬚特徵被認出是立委劉建國,引發軒然大波,李婉鈺刪照但大方認愛「在一起4年」,不僅是進行式且「會結婚」,但劉建國發表聲明「交往過」,還說要告不實報導的媒體,雙方戀情也不了了之。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圖/記者許展溢攝)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圖/記者許展溢攝)

陳斐娟2017年10月5日,邀李婉鈺到她主持的三立電視台《54新觀點》做專訪,重提床照往事,事後陳斐娟在個人臉書粉專《阿娟的 FreeStyle-主持人陳斐娟」,以《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為題PO文,再度挑起劉建國的不滿。

劉建國主張陳斐娟PO文令外界產生他花心、對感情不忠、欺騙李婉鈺等負面觀感,已損害他的名譽,提告要求陳斐娟賠償精神慰撫50萬元、永久刪除本案PO文,並在陳斐娟個人臉書粉專刊登道歉啟事連續3天。

陳斐娟否認惡意傷害劉建國名聲,堅稱以李婉鈺上節目專訪的內容為基礎做評論,聽李婉鈺說當年劉建國沒依照承諾和她一起召開記者會,「有被騙的感覺」,所以認為李婉鈺是在說劉建國「愛情騙子」。

法官查明陳斐娟PO文全文是「今晚9:55!『醉』衝女王李婉鈺獨家現身在『54新觀點』!獨爆: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確實有李婉鈺專訪內容為依據,至於「愛情騙子」不僅形容人花心、用情不專,也包含不願對外承認或刻意隱瞞交往事實的行為。

法官指民代個人有無感情不忠或欺騙行為,影響選民對民代道德、品格與誠信是否無暇的判斷,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陳斐娟依據李婉鈺節目受訪內容PO文合理評論,即使讓劉建國難堪,仍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一、二審均判劉建國敗訴。

劉建國針對要求陳斐娟刪文與公開道歉部分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仍認定陳斐娟本案PO文沒侵害劉建國的名譽權,再判劉建國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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