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辦公室「連結」辣人妻 摩鐵再戰2次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曾姓律師2016年4月間與前來諮詢的葛姓人妻在辦公室發生1次性行為,2個月後又相約前往摩鐵幽會,結果挨告,但事後達成和解並獲得撤回告訴。不過,律師公會仍以曾男違反律師法移付懲戒,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為他的行為損及律師尊嚴,決議停止執行職務3個月。

兩性,性愛,性生活,sex,做愛,調情(圖/達志/示意圖)

▲曾男與葛女第一次見面就發生性行為。(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起訴書中指出,已婚的葛女2016年4月16日晚間找上曾男進行法律諮詢,兩人初次見面卻在律師辦公室內發生性行為。然而,曾男雖然在9天後才知曉葛女為有夫之婦,仍於同年6月、9月相約一起到摩鐵幽會,直到2017年3月間被女方的丈夫發現,事情才露餡。

對於上述指控,葛女僅坦承曾去過摩鐵一次;曾男則說出3套說詞,他先是辯稱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葛女已婚,接著改口是在2016年5月間才知曉,然後又改稱是同年4月底知道的,而且當年6月葛女聲稱懷孕,他要求拿掉小孩並離婚才能繼續交往。

不過,檢方調閱兩人的LINE對話內容,發現曾男在2016年4月曾傳送「結婚了怎麼還會喜歡我」、「但是妳的已婚身分真的是個棘手難題」等文字訊息,可見他此時已經知曉葛女已婚的身分。

▲桃園市1名人夫工作不穩定還染上毒癮,妻子常遭醉夫毆打,日前還還被強逼上床,妻子不堪長期被騷擾受苦訴請離婚卻遭恐嚇。(圖/達志/示意圖)

▲葛女的丈夫得知妻子還沒離婚就出軌,氣得對曾男提告。

葛女的丈夫在2017年3月間離婚,並對曾男提告妨害家庭,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民事、刑事部分皆撤告。但律師公會認為曾男的行為失檢,仍以違反律師法移付懲戒,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決議處分停止執行職務6月。

曾男覺得懲戒過重請求覆審。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審酌後認為,曾男的行為雖然損及律師尊嚴,但他已與當事人達成民事、刑事和解,也依約支付賠償金,犯後未曾卸責,停職6個月的確會影響生計,於是決議改為停止職務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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