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11億假發票抽佣! 欠稅3860萬脫產拒繳花蓮阿嬷遭管收

▲▼周姓婦人遭花蓮地方法院裁准管收,送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三個月。(圖/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下同)

▲▼周姓婦人遭花蓮地方法院裁准管收,送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三個月。(圖/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71歲周姓自2000年起開設十多家虛設的保險代理人公司,販售高達11億餘元的不實發票給保險公司,以扣抵進項稅額,並收取其中15-20%之不法利益;另為規避保代公司應納稅捐,在花蓮地區收購多達668位人頭擔任幽靈員工及股東,製作不實薪資、股東盈餘分配等費用成本支出,以逃漏稅捐。期間還偷放高利貸,討債手段凶狠,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16日遭執行管收3個月。

周姓婦人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列管的滯欠大戶,其違法事實經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於2017年8月間查獲後,函請稅捐稽徵機關補課90、93及96等各年度綜合所得稅併課罰鍰,本稅及罰鍰合計約3860萬元。

▲▼周姓婦人遭花蓮地方法院裁准管收,送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三個月。(圖/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下同)

周姓婦人於案發後即火速將名下位於花蓮縣及台北市中山區,合計市值逾億元的17筆不動產,贈與自己的親人或賣給第三人,又將銀行存款2232萬餘元全數轉出或提領一空,卻拒不繳納欠稅。

花蓮分署以周姓婦人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事由,於16日下午依法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旋即送至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三個月。 

花蓮分署說明,周女於2017年間東窗事發後,即迅速將名下遍及花蓮縣內多棟透天厝、千坪農地、台北市中山區大樓等共8筆房屋、9筆土地之市值逾億元不動產全部贈與給自己的母親、妹妹及子女,並將銀行帳戶內高達2232萬餘元存款全數轉出或提領一空;又向執行人員佯稱「沒錢繳稅,靠年金度日」,卻暗地從事「私人放款」,收取高額利息,甚至還到債務人家中凶狠討債,放款金額約372萬元。

▲▼周姓婦人遭花蓮地方法院裁准管收,送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三個月。(圖/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下同)

周姓婦人經花蓮分署行政執行官訊問後,仍拒絕提出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遂以其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且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之事證明確,11月16日下午依法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旋即送至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三個月。

花蓮分署表示,管收係為實現國家公法上金錢債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手段,非不得已並有明確事證,不會輕易向法院聲請管收義務人,以兼顧保障義務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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