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智兒又惹事! 找金主假增資1.5億元...良心不安自首獲緩刑

▲宣捷細胞生物製藥,宣昶有。(圖/記者姚惠茹攝)

▲宣明智兒宣昶有假增資1.5億元,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公司法》等罪緩起訴。(圖/記者姚惠茹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兒子宣昶有設立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並於2016年與華盛營建工程等公司合作投標新竹都更開發案,但宣捷卻突然喊卡,因此被法院判應賠償華盛2億5500萬元。宣又被查到他找人幫晾舟公司假增資1.5億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公司法》等罪緩起訴,條件為繳交公庫20萬元。

緩起訴指出,2016年間,宣昶有為了想讓建築師陳米山擔任負責人的晾舟公司,合作投資新竹市復中段土地都市更新案,透過女性友人譚麗珠尋找金主,譚則透過林明介紹,找到不知情的李姓金主,且同意借款1億5000萬元,且由陳米山出面在晾舟公司簽立借據,以此方式提高晾舟公司資本額,

宣、陳則依譚女指示,在2016年6月15日、16日各匯50萬、30萬元及80萬元總計160萬元到譚女名下,以做支付增資
代辦費(佣金)、會計師簽證及金主利息等費用。

李姓金主在2016年6月23日,分別轉帳5000萬元,共計3次匯到陳米山戶頭,陳在同日再將帳戶內的1億5000萬元轉帳到晾舟公司名下的銀行作為晾舟公司所增加資本額,並影印晾舟公司帳戶存摺內頁作為股東繳款證明,陳取得該帳戶存摺內頁後,在同日將晾舟公司帳戶內的1億5,000萬元先匯款回自己帳戶,再轉匯回李姓金主戶頭內。

期間譚女透過不知情的記帳士委由不知情的會計師,在2016年6月23日依上開晾舟公司帳戶存摺內頁,製作晾舟公司發行新股及增加資本股東繳納現金股款明細表、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表明已向股東收足股款,持向台北市商業處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申請辦理增資變更登記,使該管承辦公務員為形式審查後認為要件均已具備,在2016年7月4日核准公司的增資登記。

宣後來良心不安自首,檢察官審酌宣、陳坦承犯行,譚女則不認罪,認定3人共犯《公司法》不實增資罪、《商業會計法》不實財報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將宣昶有、陳米山緩起訴,需各向公庫支付20萬元,譚則因不認罪被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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