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入獄濫告還沒完!跟哥哥為收租鬧翻 房客因這事衰吃官司

▲▼惡房東張淑晶和媒體大玩躲貓貓,在法院內躲了近1小時,才鐵青著臉離開,但因愛車先前被查扣,只得搭計程車。(圖/記者楊佩琪攝)

▲房東張淑晶目前已入監服刑,但先前因房租糾紛和房客互控案件仍持續訴訟中。(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在雙北地區坑殺房客的女房東張淑晶,已因造假租約被依偽造文書判刑8月定讞入監,不過她和房客們的官司仍持續進行,先前張淑晶和哥哥打房產官司時,法院為了清算房租收益,傳喚陳姓房客作證曾付3個月房租當押金,竟遭張淑晶控告偽證罪,房客無奈拿出當時張淑晶簽名租約,證明所說屬實,台北地檢署2日將房客不起訴。

目前張淑晶仍因誣告多名房客案,二審重判9年8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而她原本名下位於台北市復興南路的1間房產,是屬於哥哥張振盛的,借名登記給張淑晶,由張淑晶處理相關出租問題,後來兄妹倆鬧翻,哥哥要把房產拿回去,張淑晶要求把哥哥吐還先前代墊的稅務水電等費用。

親兄妹明算帳,在法院傳喚證人、調閱書證,逐筆扣抵相關費用時,1名陳姓房客做證稱,他在2013年10月到2014年9月間,以每月3萬2千元租房當工作室,並付了3個月押金,張淑晶不滿陳男有關押金的證詞,導致這筆租房總收益被墊高到48萬元,因此另外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指控陳男偽證。

剛好此時,張淑晶因偽造文書案遭判刑定讞,即將入監服刑,檢察官傳喚不到張淑晶,不過陳男拿出當時的租約,上面有手寫的「租金先收3個月」,並有張淑晶簽名,檢察官因此認為陳男並沒有做任何虛偽陳述,處分不起訴。至於張淑晶為復興南路房產和哥哥打官司,高院日前已判哥哥要償還張淑晶64萬餘元的代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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