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架色情網站爽賺33萬!寫程式抓影片「主角全是未成年少女」

▲▼駭客會透過色情網站竊取用戶資料。(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工程師自架色情網站,獲利33萬餘萬元遭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新竹報導

37歲朱姓工程師2015年向美商公司租用網域名稱、IP位址,以撰寫程式碼等方式,定期到國內外色情網站抓取女性或少年性交、猥褻等畫面,複製到自己架設的色情網站,並在流量倍增後,設立付費制度,不法獲利33萬454元。對此,新竹地院日前審結,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朱男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另宣告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2年內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起訴指出,朱男2015年12月起透過電腦,以每年支付10.99美元(新台幣329.7元)向美商公司租用網域名稱,並撰寫HTML網頁程式碼,接著再以每月支付79美元(新台幣2370元)向另一間美商公司租用IP位址,用來放置其撰寫的網頁檔案,另使用美商公司提供的CDN服務(內容傳遞網路)來管理網域名稱,因而創建自己的色情網站。

隨後,朱男以PHP程式語言撰寫自動化蒐集網頁資訊程式(爬蟲程式),定期到國內外色情網站抓取女性或少年性交等猥褻畫面,複製到自己架設的色情網站,供不特定人連結觀賞;然而,2018年至2019年間,朱男發現觀看流量人數倍增,見有利可圖,便建立付費制度,會員只要每月支付4.9美元(新台幣149元)就能觀看性交、猥褻影片,不法獲利33萬454元。

直到警方接獲檢舉,會同檢方2020年9月15日持橋頭地院核發的搜索票至朱男辦公室、住處等地搜索,查扣朱的手機、電腦等資料,全案曝光。檢方調查,朱男的網站內容大多是國高中少女裸露胸部、下體的影像,另根據朱男的警詢、偵查時陳述的內容,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將朱男起訴。

全案審理期間,法官考量,朱男犯罪行徑,已妨害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但念在他犯後坦承犯行,表示悔悟,審酌後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朱男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另宣告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2年內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發現,網站內容大多是國高中少女裸露胸部、下體的影像。(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黃姓男大生今年初在交友軟體認識年僅13歲國中少女,邀約到住處卻要求嘿咻,少女以年齡還小推拒但黃男堅持下發生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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