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嬌揪小鮮肉「火車便當」 竹科綠帽男見鹹濕對話崩潰

▲▼外遇前兆怎麼發現?美女律師開示。(圖/Pakutaso)

▲人妻外遇小鮮肉。(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akutaso)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竹科一名結婚15年的人妻和飲料店小鮮肉發生婚外情,後來她的竹科工程師老公經陌生簡訊「提醒」後,查看她手機才找到兩人偷吃的證據,鹹濕肉麻的對話還包括模擬性愛姿勢「火車便當」等。工程師氣炸向還在讀研究所的小鮮肉求償百萬;法官則認為小鮮肉確實破壞他人婚姻幸福,判賠45萬元。

工程師劉男(化名)向法官表示,與妻子結婚於15年,育有兩名子女,去年一月妻子到竹科附近某家手搖茶店打工,8個月後他收到一則陌生簡訊,透露妻子和一名小鮮肉不僅出雙入對,還一同過夜。起疑的他查妻子手機才發現兩人早已進展到情肉關係。

劉男提出妻子和小鮮肉的對話紀錄控告兩人外遇,「老公他昨天說我最近都太晚回家了,他很累 ,因為他在處理所有的家事和小孩 ,所以他累了」、「我要妳知道 ,我愛妳的 ,沒有妳會很空虛」。更鹹濕的還包括,「用手揉我的蛋蛋袋,妳是躺的,不過屁股被抬高了一點,所以是有點由上往下的,我還想過火車便當,就是我站著,把妳面對我整個抱起來,妳的腳掛在我手上」、「可以把我抱起來很棒,爆幹棒,應該很爽,舒服」、「下次抱起來爆幹」。

發現兩人婚外情後,劉男表示自己非常痛苦,每晚沒有安眠藥不能睡,要不是為了兩個孩子和家庭,早就想不開了,因此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第3項,向鮮肉小王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鮮肉小王否認與劉妻交往,辯稱劉男提供的對話紀錄可能造假,就算是真的也無法證明他知道「人妻」身分,或兩人有實際交往。

法官認為在婚姻契約中,雙方必須互相誠實,而劉妻行為已足以動搖婚姻生活幸福,也造成一方精神痛苦,而且侵害配偶權並不限於「通姦行為」,超過一般社會所能容忍範圍也能成立。不過法官審酌劉男竹科工程師的收入,以及還是研究生的鮮肉小王的收入,認為劉男要求100萬元賠償金過高,改判賠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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