闆娘偷吃小王淫叫聲狂喊5分鐘 女員工聽到受不了直接去找老闆

▲ipair,分手,小三。(圖/pexels)

已婚婦人找前員工南下與小王出遊,2人不時手牽手還親暱稱「水某」。(圖/pexels)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檳榔攤闆娘阿月(化名)去年拋夫棄子離家出走超過1年,其鄭姓丈夫透過前員工得知,阿月另結高雄新歡阿偉(化名),如員工還直擊2人手牽手擁抱、晚上睡覺時隔牆聽到阿月長達5分多鐘的做愛淫叫聲。雖然阿月、阿偉都否認,辯稱2人只是姊弟,堅稱是遭設計誣陷。但法官認為2人確實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准鄭男離婚,還要阿月、阿偉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經營檳榔攤,妻子阿月(化名)結婚30多年,並生有3名子女。原本家庭還算圓滿,阿月卻在2020年7月某日跟鄭男爭吵後突然離家出走,音訊全無。鄭男前員工朱女後來告知,阿月在外面已有男朋友,是在高雄開工廠的阿偉(化名)。

她還加碼爆料說,阿月離家一周後,就找她一起下高雄找阿偉玩,當晚去阿偉家住。阿月沒跟她睡,反而跟阿偉睡同一間房,當晚還隔著牆壁聽到阿月性行為時的淫叫聲,時間長達5分多鐘,但隔天阿月否認說「哪有可能」;外出玩的時候,2人還會手牽手,拍攝親密照片。

鄭男得知後大怒,認為阿月與阿偉已侵犯配偶權,除了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損害賠償訴訟,向2人求償100萬元並加計法定利息。

阿月在法庭上雖同意離婚,但否認跟阿偉有姦情,辯稱跟阿偉是「姊弟」相稱的朋友。當天下高雄是鄭男與朱女共謀設計她,勸她去高雄找阿偉玩。當晚,她跟朱女、阿偉都各睡一間房間,並沒有跟阿偉發生性行為,鄭男應該是為了要錢才告她。阿偉也否認姦情,辯稱鄭男應該是為了錢才演這個戲,編這個故事。

法官傳來朱女,朱女除了證實過程不假外,還拿出阿月與阿偉的親密照片。只見照片中,阿月從後面環抱阿偉。朱女還證稱,2人出遊時會牽手,阿偉甚至多次在視訊電話中叫阿月「水某(美麗的老婆)」,都不是已婚人士應守的分際,可見雙方確實過從甚密。

法官認為,雖然阿月、阿偉都堅稱是鄭男設計誣陷,但卻沒有舉證證明,可見純屬猜測。阿月離家出走超過1年,長久分居,無法繼續彼此共同婚姻生活,離婚責任應歸於阿月,准許離婚;阿月在已婚身分時,與阿偉逾越正常社交分際交往,並在公開場合做親密舉動,使鄭男承受他人輿論壓力,所受傷害痛苦難謂輕微,最後判2人應賠鄭男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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