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工商業電價進入「有漲有跌」時代 居民用電維持不變

▲大陸工商業用電進入「浮動價格」時代。(圖/翻攝中新網)

▲大陸工商業用電電價進行改革。(圖/翻攝中新網)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發改委今(12)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建立電價「漲跌互見」的市場化機制,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藉由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至於居民、農業用電則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不變。

▲大陸工商業用電進入「浮動價格」時代。(圖/翻攝中新網)

▲大陸民間用電不受電價「浮動」影響。(圖/翻攝中新網)

《中新網》報導,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指出,我國燃煤發電電量佔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著「錨」的作用,「目前已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基礎。」

《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提到,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此外,《通知》還要求,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大陸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表示,對於工商業用電戶而言,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範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

彭紹宗強調,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至於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佔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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