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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調查不等於火災保險! 有效申請火調減少人員疲於奔命

▲台南市消防局指出,火調不等同火險,如僅單純申請保險所需,則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以避免申請火災調查案件過多,造成行政效能的負擔。(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消防局指出,火調不等同火險,如僅單純申請保險所需,則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以避免申請火災調查案件過多,造成行政效能的負擔。(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消防局統計2020年全年需要火災調查案件為184件,然而統計2021年1-6月需要火災調查的案件已達141件,其中第五大隊就佔有33件,約佔消防局需要火災調查案件25%,消防局指出,火調不等同火險,如僅單純申請保險所需,則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以避免申請火災調查案件過多,造成行政效能的負擔。

第五大隊為提升火調效率除與各分隊研討案例,同時簡化分隊指揮官判斷火警案件是否符合火災調查要件,特別與消防局火災調查科研議後,共同審核整理出火災調查申請要件及注意事項。

▲台南市消防局指出,火調不等同火險,如僅單純申請保險所需,則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以避免申請火災調查案件過多,造成行政效能的負擔。(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由於火災案件起因不確定因素繁多,因此將申請要件明列,並廣推第一線救災人員把關,也讓民眾了解申請的相關注意事項,如下:一、申請原則要件:造成人員受傷、涉及糾紛或有糾紛疑慮、縱火或疑似縱火案件、起火原因待查等。其他較不常見案件,如車輛交通事故(行駛中),造成死、傷案件;太陽能光電火災案件;電動車、電池充電交換站;船舶及公共運輸工具(公車等)火災;轄區分隊認為需火災調查協助之火災案件。

▲台南市消防局指出,火調不等同火險,如僅單純申請保險所需,則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以避免申請火災調查案件過多,造成行政效能的負擔。(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二、建築物方面:為確保現場完整性及起火原因研判,請民眾配合公信(權)力,火場於殘火處理完畢後需視案件封鎖預計要3天,待通知開立解除封鎖後才可以做內部清理。交通工具方面:車主請求火調者,若有影響交通安全疑慮 時,車主應配合轄區消防隊將其事故車輛拖至指定安全位置放置,並拉好封鎖線;此外消防局因屬地方自治法規範之行政機關,火災調查權並無法跨越其他縣市管轄範圍。除此之外,民眾須配合當地消防分隊設立封鎖繩並由轄區消防分隊開立現場保持通知書,以保持現場完整。

第五大隊大隊長邱淵明表示,秉持提升消防業務正確性與時效性的初衷,透過雙向溝通反映外勤人員實際執勤時所遭遇到問題,擬定火災調查參考流程,除有利於增進行政效率外,同時也減低消防同仁判斷是否需要火災調查壓力。

▲台南市消防局指出,火調不等同火險,如僅單純申請保險所需,則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以避免申請火災調查案件過多,造成行政效能的負擔。(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經統計分析歷年申請火災調查案件中,發現有些案件僅為民眾為申請火災保險所需,在與相關保險業者溝通瞭解法規後,為增進火災調查效率,保障每位市民權益外,同時也為減少消防局相關行政負擔,在此呼籲市民朋友火災調查是讓民眾、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為瞭解火災發生原因,以釐清相關法律責任。如僅單純申請保險所需,則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避免申請火災調查案件過多,造成行政效能的負擔。

消防局呼籲民眾預防勝於搶救,火災一旦發生,勢將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因此,平時必須正視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正確防火避難觀念,養成安全的用火用電習慣,裝設住宅警報器,以達「人人防火,家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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