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媽媽公司停業、繳稅」殺母女碩士求交保 冷靜聆判還嫌空調太冷

▲▼ 林姓留美女碩士涉殺害母親遭起訴收押,在士林地 院開庭後還押看守所。(圖/記者劉昌松攝)

▲林姓啃老女碩士虐死母親判18年,稱想回去幫媽媽公司停業、繳稅請求交保。(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北市林姓啃老女碩士凌虐母親致死,雖經鑑定患思覺失調症,但法官認為她行為當下具相當辨識、控制能力,不適用刑法19條減刑,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重判18年;法庭宣判後,接著審理林女是否應繼續羈押,林女稱要回家繳地價稅、房屋稅,還要處理「媽媽公司停業事宜」請求交保,但檢方認為她有逃亡可能,聲請延押,本案將擇期裁定。

林女今日到庭聽判,顯得相當平靜,還向庭務員表示冷氣太強,希望調弱一些,接著就開始跟律師低頭討論,得知遭判18年徒刑後,也未表現出太強烈的情緒。

林女律師表示,林女因本案已羈押1年,就算仍有理由羈押,也應可以其他方式替代,林女願提供擔保,接受限制居住地、出境、出海,並定期至派出所報到,希望能讓她具保。

但檢方認為,依林女的經濟、語言能力有逃亡可能,且林女缺乏病識感,若具保在外不確定因素過大,向法院聲請延押。

林女則表示,她有很多事情須回去處理,包含繳房屋稅、地價稅,還要回去處理媽媽公司停業的事情,希望可以具保,本案將擇期裁定。

林女於本案中,雖經鑑定患思覺失調症,但法官審酌林女的犯案過程,認為她施暴前,先灑了玻璃碎片在母親臥室內,等母親因腳底受傷、失去行動能力後,才殘忍痛毆母親,期間更數度離開,做了些不相干的事情後再回頭施暴,顯然行為時仍具有相當辨識、控制能力,認定她不適用刑法19條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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