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送電子手環引誘…載國小男童到郊區猥褻!竹檢偵結起訴

▲新竹地檢署外觀。(圖/記者王致凱攝)

▲新竹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吳嫌。(圖/記者王致凱攝)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7日電)吳姓男子引誘國小男童,提供金錢、文具等物博取信任,趁機到安親班接送男童下課,再載到郊區,親吻男童並猥褻,新竹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吳姓男子鎖定國小男童,以提供電子手環、文具、金錢等物品,引誘男童,再伺機性侵或猥褻 。吳男曾開車載男童到郊區,以體重壓制男童,強制親吻男童臉頰、並猥褻。

檢警到吳男家中搜索,當場扣得手機、電腦主機等物,也查出吳男在民國105年間,偷拍一名高中男生洗澡裸照。

不過,事後,吳男否認犯行,辯稱沒有親吻男童,也沒有猥褻對方;吳男也辯稱,另一名被拍攝的高中男生,當時已成年。

檢方認為,吳男有強制猥褻前科,卻不知悔改,還利用國小男童、高中生因年紀尚幼,未取有完全成熟的性自主同意能力與判斷力,為滿足一己之慾拍攝對方裸照,並對國小童強制猥褻,戕害對方身心發展甚鉅。

檢方指出,吳男事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今天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加重強制猥褻與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將依法進行強制治療,以免日後再有其他無辜兒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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