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入境投案遭拒 包正豪:不是蔡英文唬爛,就是我們都白癡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

▲陳同佳近日透露,願意到台灣投案,希望不會被判處死刑。(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記者朱世凱/台北報導

將女友分屍並丟棄在竹圍捷運站的兇手陳同佳日前透露,在香港服刑期滿後,願到台灣投案。不過現在卻傳出,陳同佳已被移民署限制入境,沒辦法到台灣來。淡江大學教授兼全球發展學院院長包正豪對此表示,正常的做法就該逮捕他,然後開始司法審判流程,這是司法管轄權/主權的彰顯;但高喊「護主權」的蔡英文政府的做法是:禁止這個罪犯入境,「不是她唬爛我,就是我們都白癡。」

▼淡江大學蘭陽校園教授兼全球發展學院院長包正豪。(圖/院長授權提供)

▲▼淡江蘭陽校園全球政治經濟學系主任包正豪。(圖/教授授權提供)

包正豪今日凌晨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司法管轄權是主權行使的一種型態,所以爭取/實施司法管轄權,等於一種維護主權的行為。在台灣犯罪殺人的外籍罪犯,在台灣接受台灣司法的審判,是台灣行使司法管轄權的明證,也等同於台灣主權受到維護,沒有讓在台灣犯罪的外國人逃離台灣司法的制裁。

他再指,在台灣殺人的香港人,目前還沒有被台灣司法審判,但現在「有可能」到台灣來,正常的做法:飛機落地,就該上機逮捕他,然後開始司法審判流程,這是司法管轄權/主權的彰顯。不過高喊「護主權」的蔡英文政府的做法是:禁止這個罪犯入境。然後她還告訴你,她保護台灣主權,「不是她唬爛我,就是我們都白癡。二選一。」

▼法務部發出聲明稿。(圖/翻攝自法務部官網)

▲▼法務部發出聲明稿。(圖/翻攝自法務部官網)

陸委會則認為,港府漠視應追溯殺人罪的執法立場,且到現在仍沒有提供箱屍案的在港證據,顯然別有用心,除非港府把完整罪證交出,才會讓陳同佳入境,否則將依法辦理。

法務部20日發布聲明表示,台灣作為法治國家,堅守司法主權,一切程序均依法處理,絕不推卸偵辦責任,然而港方對於我方協請司法互助始終置之不理,本案加害者被害者均為香港居民,且預謀犯罪地在香港,港方應有司法管轄權,因此我方才對港方提出續押犯嫌追訴殺人罪責之呼籲,並願協助提供在台證據。

聲明提到,此舉正是基於我方司法主權之地位,竭力幫助受害者討回公道之具體作為,並無任何政治考量,「然而港方突然操弄犯嫌到台灣投案,且不透過正式司法互助的管道回應,真正以政治凌駕司法者,應係香港政府,其理不言可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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