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退將赴陸惹議 陸委會:指標性人員進行特定行為才罰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魏有德攝)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魏有德攝)

記者魏有德/台北採訪報導

立法院3日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遭外界質疑是「禁止」退役將領前往大陸。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在4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強調,修法只針對指標性人員,專指參與大陸黨政軍活動與慶典,不得有對旗、徽、歌行禮及唱誦行為,「規範非常具焦,並未模糊不清」。

邱垂正表示,修法「並未禁止退將赴陸參加相關活動,也沒有規範參加政治活動」,而是針對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及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或少將以上、情報機關首長等指標性人員,倘若參與大陸黨政軍或相關團體舉的慶典或活動,不得對中國大陸旗、徽、歌有行禮、唱誦等相關行為,此舉是「為維護國家尊嚴,避免使民心士氣受影響」。

▲▼孫中山誕辰150周年紀念活動_陸軍退役中將吳斯懷。(圖/翻攝自CCTV中文国际YouTube)

▲陸軍退役中將吳斯懷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紀念活動。(圖/翻攝自CCTV中文国际YouTube)

行政院此次修法主要源於2016年底有32名退將赴陸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週年紀念活動」,並在唱中國大陸國歌時「站立敬禮」,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條文明定,違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輕重,停止領受10%至100%之月退俸5年;情節重大者,得以剝奪月退俸,已支領者應追回之。若是未領取月退休給與者,則由原服務機關處5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款。

▲▼立法院臨時會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 。(圖/記者屠惠剛攝)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圖/記者屠惠剛攝)

邱垂正強調,只有違反修法後的這些行為出現,才有可能被處罰。至於違法個案也將以嚴謹的程序保障,除原服務機關,也會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組成的審查會認定。

據陸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受規範的指標性人員約2700人,離任政務副首長以上人數近100人,其餘皆為退離職少將以上軍職人員。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