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狼表哥設局灌醉表妹性侵 阿嬤:不要讓他們留案底

一名女童在日記揭露遭繼父性侵,但法院卻判繼父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有3名表哥趁家族旅遊時,設局灌醉表妹後性侵,過程中發現表妹生理期來後,不僅沒有停手,還拿手機拍照。表妹中途醒來,大聲叫喊「不要」並拼命反抗,卻又不勝酒力再次失去意識,隔天醒來後隨即報警。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這3名表哥8年6月、8年與8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3名表哥A男、B男、C男,趁著出遊的時候,設局灌醉並輪姦表妹。A男先前曾告知B男他有摸過C男妹妹的胸部、下體,B男則說,家族出遊前往花蓮時,有趁表妹酒醉後不醒人事時,乘機偷摸她胸部,並趁機向A男、C男提議藉機假借邀約表妹出遊外宿,用酒灌醉她,趁機性侵。

事發當天,B男提議玩撲克牌,並要求輸的人要喝酒,表妹不願意喝酒,卻被以出來玩就要喝酒為由,迫不得已答應。3人趁表妹去上廁所時,串通暗號並聯手作弊,讓表妹輸牌共喝掉半瓶紅酒、一瓶啤酒、半瓶威士忌,最後不勝酒力,昏沉睡去。其中,A男、C男發現表妹生理期來,卻仍性侵,B男則因為害怕見血而作罷,但依舊有猥褻表妹。

表妹向法官表示,案發後她媽媽和表哥們的媽媽都有打很多通電話給她,阿嬤也有跟她講,拜託她原諒表哥們3人,還說阿公阿嬤都老了,不要造成他們有案底,事情回家再說。

高雄地院認為,3人對於女性身體自主權毫無尊重,惡性重大,審酌3人犯罪分工,A男、C男實際性侵,責任比B男重,判A男、C男8年6月,B男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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