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和小王手牽手開房間 人夫還看到「情侶裝」氣炸提告!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圖/記者周宸亘攝)

▲陳男發現老婆和小王穿情侶裝開房間,讓他憤而提告。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2月間發現老婆外遇,委託徵信社跟監,發現老婆和王姓小王經常進出旅館,甚至還一起出國遊玩,讓他一氣之下對王男提告通姦,並求償7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女方和被告穿著情侶裝、牽手外出,或是進出旅館,超越一般男友的情誼,因此在民事部分判須賠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與老婆在2010年4月初結婚,2017年2月間就發現老婆偷吃,懷疑對方和一名王姓男子同遊日本,因此委託徵信社調查,結果又發現妻子常常和小王進出旅館,甚至他們還一起由香港,讓他被親友、同事嘲笑「戴綠帽」,備受屈辱,因此求償70萬元。

案件審理期間,王男辯稱,和陳妻是承包工程案件時認識的,好友時間長達11年了,互動起來本來就會比一般好友再熱絡一點,絕對沒有做出任何逾矩事情;至於出國共遊一事,那也是有其他友人同行,並非單獨出去。

法官認為,根據物證顯示,陳妻與王男確實有牽手進出旅館、餐廳,甚至還穿著情侶裝,顯示超越一般男女好友情感,屬於不正常交友行為,不過,對於被告和陳妻是否有一同出國遊玩,並無積極證據,因此判王需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