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國道警…景山交通集團驚人「3多」 同業:看到閃遠一點

▲國道1號308號 308KM,23日凌晨4 時51分發生一起重大車禍,2名國道警察在路肩盤查大貨車時,遭另一部大貨車追撞,致2名員警及1大貨車司機死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陸姓大貨車司機疲勞駕駛撞死3人,查出公司違法讓司機連續工作22天。(圖/記者林悅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貨車駕駛陸乙豪23日凌晨國道開車打瞌睡,撞死2名警察和1名貨車司機。高雄市勞工局查出,陸男竟連續上班22天,其中至少有7天工作超過12小時,加重裁罰所屬聯全通運公司300萬元。立委黃國昌在臉書上痛批,該公司老闆名下18間公司交通違規、違法超時和肇事死傷特別多,光是近2年就有5件業務過失致死,有如公路上的「移動炸彈」。

警方調查,陸男22日傍晚5時30分從高雄出發載貨北上,23日凌晨12時許再從桃園空車南下,凌晨1時40在台中后里休息1個多小時繼續南下,行經國道1號南下308.1km因為精神不濟打瞌睡,高速追撞停放在路肩的違規大貨車又推撞警車,導致警員葉家豪、郭振雄殉職,蕭姓貨車司機也當場死亡。

高雄市勞工局突襲陸男所屬的聯全通運公司營業派車處勞檢,桃園市勞工局也同步稽查北部景山交通。依照公司4月份出勤資料,陸男4月份連續出勤22天沒有例休,且至少有7天工作超過12個小時,總計加班時數超過法定46小時。高雄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表示,同一間公司去年8月也曾因違反勞基法有裁罰在案紀錄,公司已經累犯,勞工局重罰最高的300萬罰鍰。

立委黃國昌在臉書上整理「景山交通集團」(盧廷景名下的18家運輸公司)的相關紀錄,發現這些公司有「恐怖三多」,也就是「交通違規多」、「違規超時多」和「肇事死傷多」。以最嚴重的肇事死傷而言,相關判決數量相當可觀,光是近2年內就有5件業務過失致死判決。

黃國昌痛批,「到底是什麼樣的執法環境,讓這個集團老闆根本『罰不怕』、也『賠不怕』,置用路人安全與生命為無物?」黃國昌說,肇事司機當然有必須面對的責任,然而交通集團的老闆為了謀利而使司機超時工作、疲勞駕駛,在台灣各個公路上裝置移動炸彈、造成一件又一件的悲劇,卻總是可以躲在背後卸責,「誰是這種無良企業的靠山?」他呼籲,「請政府痛定思痛、強化稽查、認真執法,別再繼續縱容這種無良企業。」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高雄一名李姓貨運司機透露,「景山集團」在業界是出名的快,如果司機開車不夠快還要寫報告,因此被同業諷刺是「貨運界的航空公司」,「在路上看到景山,我們都知道要閃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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