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案4人「證人身分」拘提 律師場外痛批:走法律漏洞!

▲▼白色正義聯盟到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抗議聲援王炳忠等人被帶走。(圖/記者季相儒攝)
▲▼白色正義聯盟到調查局國安站前抗議聲援,認為王炳忠等人被持搜索票帶走有嚴重司法瑕疵。(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19日)上午6時許以違反《國安法》為由,指揮調查局持票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及其父親住處,並同步約談新黨新聞秘書陳斯俊、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宣傳部副主任林明正等人,追查有無替中國刺探國安機密,持票以「證人身分」拘提協助調查。對此,新黨律師張宸浩表示「根本是鑽法律漏洞!」

調查局目前將王炳忠等人帶到調查局國安站初訊,預計稍晚移送北檢複訊,全案朝違反《國安法》偵辦。律師張宸浩表示,王等人被帶回國安站調查,他第一時間趕到,卻因為王等人僅是依「證人」身分被拘提到案協助調查,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被告才有委任律師的權益,導致他無法進入陪偵,也不清楚他們何時會被轉成被告,只能在現場持續等候,他質疑「是不是故意鑽漏洞想把要問的都問完,才把人轉被告,讓律師無法陪同」。

▲▼白色正義聯盟到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抗議聲援王炳忠等人被帶走。(圖/記者季相儒攝)

張宸浩補充,證人的身分一般都是用通知或傳喚到場,真的有必要一大早持搜索票到證人家中拘提嗎?檢調單位真的有依照司法程序,先進行傳喚不到場,才進行拘提的程序嗎?否則有何相當理由,可以進入「證人」家中翻箱倒櫃搜索?

新黨新媒體工作群召集人蘇恆表示,民進黨說台灣是民主的社會,一群國安人員卻在一大早衝入年輕人家中,以「證人身分」傳喚,而且所持的傳票、拘票都是「未來時間」,這根本就是綠色警總復辟、綠色恐怖來襲,國安單位淪為民進黨打手。

白色正義聯盟召集人陳建華表示,不能因為政黨不同,就有不同待遇,請尊重中華民國法制!民進黨政府抓了新黨4位重要幹部,試問「台灣民政府」的立場,民進黨政府有認真處理過嗎?呼籲勿以差別待遇進行清算。

▲▼白色正義聯盟到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抗議聲援王炳忠等人被帶走。(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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