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不事第一次莊什麼」硬上人妻害懷孕!錯字哥惱羞嗆聲秒GG

性侵、迷姦、強暴、強姦犯(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林男性侵已婚女同事,還害對方懷孕產子。(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用童軍繩、膠帶設計性侵已婚女同事,還害對方懷孕生下一子。事後,法官根據林男向女方道歉的臉書私訊,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刑3年8個月。但他不服上訴,堅稱是手機被盜,所以關鍵對話才「沒有選字」。為求慎重,二審法官還特別調閱IP紀錄,結果當場打臉他,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育有子女的林男2012年11月17日下班後,載著已婚女同事要南下找女友,並在途中投宿南投縣仁愛鄉一間民宿。但他心懷不軌,起初企圖以拿飲料的名義進房,豈料遭拒後,竟惱羞地強行撞開房門,還拿出預先準備好的童軍繩、膠帶,綑住女同事手腳,性侵得逞。

當時被害女子極力發出求救聲,無奈嘴巴被膠帶封住,始終沒人聽見呼救聲。而林男逞慾後,還拿出手機拍下她的裸照,以此要脅她保密,否則就要讓全世界看到她被凌辱的模樣。

時隔半年後,被害女子驚覺自己懷有身孕,眼見紙包不住火,只好向丈夫坦承曾遭同事性侵,並在先生的要求下,前往警局報案作筆錄。但讓她更崩潰的是,她開始每天遭到丈夫的冷言冷語和奚落,不但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憂鬱症,還因此離婚。

▲柬埔寨女子聲稱在拍賣網站買到劉男手機。(圖/達志/示意圖)

▲林男威脅被害女子,稱若東窗事發,就要在網上散布她的裸照。(示意圖/達志影像,下同)

為了讓林男認罪,同時蒐集證據,被害女子開始利用臉書和林男對話,不斷利用質問和責罵,企圖讓對方露出馬腳。林男看到訊息後被逼急,直接在私訊求情,希望她能撤告,還脫口「拜托妳去徹告我女兒不仁沒有爸爸養,我不型出事」、「算我拜托你了徹告好不好,不要者樣,就算我過分,我現在乙經很痛苦了,給我幾會從新做人」等語。

被害女子聽完後憤怒斥責:「沒有很過份???都綁著我強暴我了叫沒有很過份???只是意外而已??都先準備繩子了還拍我裸照威脅我叫意外??你竟然還說的那麼悠哉,我是絕對不會撤告的,而且你還知道你有女兒要養,卻還對女生做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讓我差點自殺,又有誰來幫我養我兒子和我女兒,你會有報應的!!!!!」

豈料林男聽完惱羞,竟反嗆:「究說不事故意的了綁妳也沒有辦法得我們就蒜沒關係妳也聲過小孩了幼不事第一次莊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逍張起來了告訴妳辣我就一值不承認就好了辣不撤沒官系不要讓我遇到妳門辣不徹看妳的照片惠不會在網路上拉」(就說不是故意的了,綁妳也沒有辦法的,我們就算沒關係,妳也生過小孩了,又不是第一次裝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囂張起來了,告訴妳啦,我就一直不承認就好了啦,不撤沒關係,不要讓我遇到妳們啦,不撤看妳照片會不會在網路上啦)。

由於事隔好幾個月,此言一出,不僅立刻成為該案關鍵證據,而且林男還在對話中詳述犯行,包括「珍得不是故意的,如果妳娜時有配合就不會者樣對妳了」、「珍的是意外,因位也不是拿來要用妳的,妳真的很漂亮,我忍步住,我珍得對不啟妳」等語。

示意圖,臉書,facebook,社群網站,社群媒體,上網,打字,電腦。(圖/美聯社)

▲法官調閱林男的臉書IP,當場戳破他手機被盜的謊言。

一審期間,林男提出手機被盜、關鍵對話毫無選字等主張,堅稱自身清白,而林男律師也提出多項證據,諸如林男與蔣姓女友對話內容、手機失竊紀錄、臉書帳號活動日期等,反控被害女子是由愛生恨,才偽造紀錄誣陷林男。

法官審理時,從種種跡證研判這些證據都在林男的脫罪計畫內,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3年8個月。但他不服上訴,堅稱是手機被盜,因為「關鍵對話未選字」不符自己平時的使用習慣。

為求慎重,二審法官特別委請法務部,透過司法互助協議向臉書調閱IP紀錄,結果證實,林男當天上傳自拍照的IP,與跟被害人對話的IP是同一位置,而且時間也非常相近,當場戳破他手機被盜用的謊言,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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