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文章/看見台灣 看見經濟發展不能犧牲環境正義

▲看見台灣,八斗子漁港。(圖/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flicker)(https://flic.kr/p/gVRRtt)

▲《看見台灣》讓我們望見台灣的美麗,卻也看盡台灣的哀愁,數十年來的經濟發展都是以環境犧牲作為代價。(圖/台灣阿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flicker)

齊柏林導演意外墜機身亡,一部《看見台灣》,讓我們望見台灣的美麗,卻也看盡台灣的哀愁,數十年來的經濟發展都是以環境犧牲作為代價。百年前,葡萄牙水手在海上看到鬱鬱蒼蒼的海島,驚呼為「福爾摩沙」,今日我們循著前人的足跡,從海上看望台灣島,看到的卻是山地崩塌、斷垣殘壁,河口汙泥淤積,海岸布滿了消波塊,偶爾飛過台灣上空,看到山頭被闢建成高爾夫球場,種滿了茶葉、蔬菜和水果,平坦的農地蓋滿了豪宅與民宿,海岸充斥著垃圾,未經處理的廢水就排放在溝渠,美麗的青山綠水盡付濁流,山河破碎,物種逐漸消失,大地正在哭泣。

台灣自然環境的破壞,大多來自人為因素。為了養殖漁塭,可以大量抽取下水;為了發展觀光業,可以在重山峻嶺中興建道路;為了厚實工業,可以允許違章工廠在農地上林立,為了討好地方派系,農地可以開放自由買賣,導致豪宅農舍到處可見。結果造成沿海地區土地鹽化、地層下陷,逢雨積水不退,每逢漲潮就海水倒灌。農地政策開放後,農地農舍更成為非農民興建、買賣炒作的商品,造成優良農地大量流失,農地破碎、農業生產環境遭到破壞,農地價格不合理飆漲,讓真正農民或欲從事農業生產的年輕人,無力購買或承租農地。山坡地過度濫墾濫建,破壞水土保持,在極端氣候「過雨成澇,逢旱成荒」變遷下,每逢下雨就發生土石流,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極大的傷亡及損害,大地正在反撲。

台灣的環保法規確實存在著許多缺失,例如:必須「致汙染環境」、「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致生水土流失」等實際危害結果發生,才能構成犯罪。所以,短暫置放廢棄物、短期排放毒害液體、小部分坡地遭沖刷等,是不是已經構成「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構成水土流失」等具體危險犯,仍有疑慮。而且,犯罪結果的發生與行為間的因果關係,也很難加以證明。其次,環境犯罪主要是因為節省成本,除要能剝奪因犯罪而獲取的不法利得外,更要以強制手段責令犯罪者支付環境破壞所需要的龐大回復費用,才能徹底卻除其經濟誘因。

▲消波塊。(圖/Ting W.Chang/flicker)(https://flic.kr/p/52bGhW)

▲海岸邊布滿了消波塊,海浪會將消波塊下面的沙掏空,影響海岸生態。(圖/Ting W. Chang/flicker)

最近幾件環保爭議事件,例如日月光為了節省處理廢水的成本,將未經處理的廢水排放入溝渠;亞泥為了挖掘新城山區礦石,炸山開採,卻讓山腳下的村民天天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脅。由於法令有意或無意的缺漏,讓開發所得利益流入特定團體或個人的口袋裡,損害卻由全民承擔,而這些特定團體都有厚實的門神,或是有力人士的政商關係護航,可以制定修改法令,根本無懼於稽查,公平正義蕩然無存,人民安全健康盡被犧牲,這才是台灣環境開發亟待解決的問題。

誰都不可否認的,發展經濟確實會影響環境,但應選擇對自然環境侵害最小的方式。生態環境遭破壞是不可逆的,「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環境維護涉及到人類的生存、永續的發展,不是僅僅特定團體或個人眼前的利益,因此絕對不能短視近利、竭澤而漁。對於自然環境,我們不該做出超過其容忍範圍的損害,應將山坡地、農地的土地利用回歸到合理和適宜的狀態。

大自然孕育了千萬年,才創造了青山綠水,「為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婆娑之洋、美麗之島,應為子孫繼續保存,經濟發展絕對不能犧牲環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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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文章,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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