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酒醉找友人護花 反遭猥褻她哭喊:我不是妓女

▲一名在卡拉OK的正妹日前找熟識的計程車司機送她回家,沒想到對方趁她酒醉時企圖性侵。(圖/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在卡拉OK店上班的年輕正妹「小雅」(化名),平日因為工作時得喝酒,下班回家時都會搭乘廖姓計程車司機的車返家,久了之後就和對方熟識。日前小雅又再次CALL廖男載她回家,不料對方見她酒醉意識不清,將她載往三重重陽橋河堤氣圖性侵,女方驚醒大叫抵抗,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司機3年6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去年5月31日凌晨3時左右,小雅聯絡廖男到她工作的酒吧,接她和陳姓女同事回家。廖男先將陳女送回家後,發現小雅因酒醉而癱軟在後座,一時起了色心,竟將對方載到新北市三重區的重陽橋河堤附近,對她強吻還脫去對方內褲,並掏出生殖器在對方下體不斷磨蹭企圖性侵。

小雅驚覺有異突然驚醒大叫,並且奮力抵抗後對方才停止猥褻,但廖男還是在一旁打手槍到射精完成後,才把小雅送回家。事後女方向男友哭訴這場驚魂記,最後在男友的陪同下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之後,廖男矢口否認犯行,堅稱是小雅當時稱說心情不好,自己才會載對方到重陽橋下聊天談心,對方還主動擁抱和親吻,但自己並不想在對方酒醉時趁人之危。

法官審酌小雅的說法,認為她前後一致,且事後曾LINE傳訊給廖男「你真的把我嚇到了,請不要再找我,我不是妓女」等語,當天她返家後也立刻向男友和友人哭訴遭廖男猥褻,因此不採信廖男說法,依乘機猥褻罪判他3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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