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改革揮大刀 吳思瑤建議潘文忠發「不自殺聲明」

▲立委吳思瑤表示,要改革私校法,潘文忠應先發表不自殺聲明。(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30日審查民進黨團提出的「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立委吳思瑤建議教育部長潘文忠發表「不自殺聲明」,承擔私校法改革責任,她表示,私校法多年躺在教委會出不了,過去國民黨立委出於一些原因沒有支持,現在民進黨佔絕對多數,「改革,此其時也」,吳思瑤表示,他也瞭解潘文忠現在面臨的處境和壓力,即使兩面不討好,也希望潘文忠要挺住。

立委吳思瑤在教委會將「舊政府版」和「民進黨版」超級比一比,發現目前私校完全沒有公益董事席次,民進黨版本則會有175席,教長潘文忠表示,預估將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學校會增設公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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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法現行條文第十五條規定,學校法人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並置董事長一人,由董事推選。至於民進黨團提出的版本則為,私立學校須領取政府補助達4000萬到8000萬元的門檻,才會增設一名公益董事。

吳思瑤表示,民進黨版本至少會增加175席公益董事,在公益監察人部分,就政府版本限制寬鬆,公益監察人可有可無,目前全國私校僅4位公益監察人,形同虛設。

吳思瑤也認為民進黨團本本還可以更好,像是更嚴格限制董事與監察人親屬關係,降低三親等董事比例,不得超過五分之一,且連任董事不能超過改選董事總人數五分之四。

▲教育部長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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