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子與他有染...醋男活埋殺人逃25年 躲過追訴期

 

▲林興富因懷疑妻子與蔡男有染,於是夥同許姓妹婿用電擊棒將蔡男電暈,並將人活埋致死。(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現年65歲的林興富因懷疑妻子與蔡姓男子有曖昧,夥同許姓妹婿用電擊棒將蔡男電暈,再將人活埋在二林一處甘蔗園內。但林興富自案發後就逃逸無蹤,至今也已超過法律追溯期,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殺人案免訴,並駁回蔡男家屬提出的民事訴訟賠償。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興富民國78年間因懷疑妻子與蔡男有染,數次找對方談判不成,竟夥同許姓妹婿假借要買單車,將蔡男誘出後以電擊棒電暈,再運到二林鎮一處甘蔗園內活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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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林妻當年只是向蔡男買單車,應該沒有曖昧關係。而許姓妹婿在民國79年落網,被依殺人、妨害自由等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2005年假釋出獄。

但林興富自案發後就逃逸無蹤,自今生死不明,依刑法修法前追溯期計算,此案追訴權時效是20年,加上林興富一直未到案無法審判,停止追訴權時效是5年,追訴權時效只到2015年2月24日。彰化地方法院9月初判殺人案免訴,並駁回蔡男家屬提出的民事訴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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