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頂新黑心油先發500 新北市打團體訴訟

▲頂新味全前董座魏應充因黑心油案被起訴,目前由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為鼓勵市民對頂新發起黑心油團體訴訟,只要提出相關證明就發給申請人500元,再由新北市政府代位求償。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業研訂「受理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及團體訴訟執行計畫」,曾向頂新購買黑心油的市民,填妥相關資料並提出申訴後,市府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第3項規定針對「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之部分,先行發給申請人500元,新北市政府取得債權後,再向頂新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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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局長黃怡騰表示,雖然消基會已對外受理黑心油團體訴訟案,但由市府轉送消基會的受理案件只有7件,顯然有許多民眾仍在觀望,市府為積極協助,只要曾購買頂新油品並願意檢具資料加入團體訴訟的消費者,會先發給500元賠償金,促使市民願意爭取自身權益。即日起上法治局網站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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