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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女友73刀致死 狠男有悔意判無期再賠928萬元

▲ 下跪認錯有悔意,砍女友73刀狠男免死。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劉姓男子2年前懷疑同居10多年馮姓女友另結新歡,兩人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拿藍波刀和電擊棒攻擊女友,還狂刺女友73刀致死,法官認為,劉男雖手段凶殘令人髮指,但犯後認罪且多次向家屬道歉,可見有悔悟之心,罪不及死,去年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10日再判劉男須賠償受害家屬928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一句「對不起」,該怎麼彌補死者家屬心中傷痛?44歲劉姓嫌犯懷疑同居10年的42歲馮姓女友另結新歡,在101年12月23日案發當天,兩人為了金錢糾紛大吵一架,劉男一時氣憤,拿著野外求生刀猛砍女友73刀,在頸部造成多處致命傷,最後甚至用電擊棒攻擊奄奄一息的女友,導致女友傷重不治。

劉姓男子犯案後,還一度到基隆市信二路停車場企圖尋短,最後被警方逮捕,三重分局副分局長徐歆當時表示,「感情因素,懷疑有第三者介入以及長期的口角摩擦,那他(劉姓男子)一時失去理智。」

頭低到不能再低,劉姓男子被逮捕後,向檢警供稱是因為被女友罵到受不了,才會情緒失控行凶,他也多次下跪向家屬道歉,哭喊自己錯了,還不斷寫懺悔信給被害家屬,法官因此認為劉男雖然殺人手段凶殘,但犯後認罪且誠心悔改,可見他有悔悟之心,罪不及死,在102年12月判處無期徒刑,劉姓男子躲過一死。

事後被害家屬再向劉姓男子求償928萬多元,劉男沒有意見,因此新北地方法院在10日全數批准,只是再多的錢,也已經挽回不了 一條寶貴人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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