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租霸」女當庭賠錢求和解 換檢從輕發落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港女曾麗雲、邱曉彤1月間以觀光名義來台,租屋卻惡搞偷電視,連逛街也偷東西,而被香港網友轟為「租霸」敗壞香港形象,2女被警逮捕並收容至宜蘭外國人收容所,檢方26日再提訊2女,這次她們當庭賠償林姓房東損失,另在夜市所偷帽子也照價賠償,以換取檢察官輕判,而北檢也在近期結案。

▲被港網友轟為租霸的2港,檢察官今日再度提訊2人,她們當庭賠錢求和解以換檢方輕判。(圖/記者孫曜樟攝)

2名香港女生曾麗雲、邱曉彤在今年1月17日上網登記入境台灣,隨後在18日持觀光簽證來台,她們入境有效期則是到2月17日,隨後,她們先入住一般旅館幾天,再在網路上找到大安區林姓屋主的租屋處,並謊稱2人是來台就讀台大的大學生而順利租下該處,不料,2女卻惡搞租屋處,還竊取了屋內液晶電視不知去向,再經媒體報導,2港女的惡劣行徑才曝光。

隨後2女被港網友轟為「租霸」、「香港之恥」,檢方並發出拘票要警方將她們逮捕歸案,直到2月16日警方才在台南再將2女緝捕到案,隨後被送到宜蘭外國人收容所,在檢方第一次提訊時,2女曾當庭表達要賠償意願。

檢方今日再度提訊2女,並找來了林姓房東和帽子被她們偷的老闆,2人當庭賠房東損失,也還了所偷帽子的錢,由於2人遭指控的罪嫌如假名投宿旅社、搬走房東電視涉及偽造文書、侵占罪等,皆屬於微罪,檢察官可以運用的法律手段相對靈活,兩女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職權不起訴。

她們如果最後得檢察官網開一面並確定後,將被驅逐出境,屆時將由移民署遣返回香港,至於她們被逮後聲稱「希望再來台灣」在短期內是不可能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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