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為兄出頭 嗆牙醫師強姦女病人判賠3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王姓計程車司機不滿曾和哥哥合夥開設牙醫診所的宋姓牙醫師,在拆夥後又到哥哥診所對面開業與哥哥爭搶病患,去年竟跑到宋姓牙醫師診所,當眾指摘他「強姦女病人」,宋牙醫師不勘受辱乃提告並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院經審理後,以2人社經地位懸殊判王男賠償3萬元。

王姓計程車司機為兄出頭,嗆曾與兄合夥開牙醫診的宋姓牙醫師強姦女病人,遭判刑3月賠償3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王姓男子的哥哥和宋姓牙醫師曾合資開設牙醫診所,後因發生金錢糾紛拆夥並對薄公堂,現仍由法院審理中,王男哥哥隨後在北市萬華區自行開業,而宋姓牙醫師也到其診所斜對面開業,彼此互有競爭關係。

102年2月間以開計程車為業的王姓男子,竟跑到宋姓牙醫師診所內,當眾辱罵指摘他強姦女病人,宋男不勘受辱於是報警提告並求償6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王男在刑事部分被法官依公然侮辱判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

民事審理期間,王男辯稱他當時是說「強制女病人」,且他罹有躁鬱症並領有中度殘障手冊,當時是屬無意識行為,但法官認為王男哥哥和宋牙醫間先是有合資糾紛,後又有各自開設牙醫診所的競爭關係,因此不採信王男說詞,但在考量被害人所受痛苦及雙方社經地位懸殊下,求償60萬精神撫慰金太高,因此,判王男賠償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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