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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回顧/行刑式槍殺安親班女老師!恐怖情人殺2任女友「生死辯」免死

台北市內湖華盛頓托育中心,2009年底發生槍擊案,安親班女老師黃瓊瑤遭人槍殺,最後宣告腦死,家屬悲痛拔管器捐。兇嫌是死者男友吳敏誠,光天化日當街行刑式開槍,手段兇殘;而這也並非吳敏誠第一次犯案,早在案發16年前,吳敏誠就曾刺死前女友被判刑8年,最後只關2年9個月就假釋出獄。當時承辦警官於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中還原案發經過,而台灣高等法院也為此案,首度召開「生死辯論庭」,最終吳敏誠逃死定讞。

16年殺死兩任女友「有教化可能」 吳敏誠免死定讞

7年前持槍殺害黃姓前女友的吳敏誠,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判死刑,更三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4日維持更三審見解、駁回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恐怖情人吳敏誠逃死刑 幼教師乾哥:這個人很狡猾!

遭恐怖情人吳敏誠槍殺的黃瓊瑤,在親戚眼中是個有愛心的女老師,離婚後搬回三峽老家,獨自扶養小兒子,每天從三峽通車到內湖補習班上課,為的就是省房租、給孩子較好的生活;她遇劫後,小兒子得了創傷症候群,母親也很少再回老家,一家人仍無法平復傷痛。

吳敏誠槍殺女友 懺悔+220萬元更三審逃死判無期

恐怖情人吳敏誠不滿女友黃瓊瑤提分手,竟然到她上班的幼稚園門口開槍打死她,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更二審判死刑,27日更三審卻逆轉成無期徒刑,只因為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吳男在民國82年就殺死了當時婚外情女友,出獄後又再槍殺黃姓女友,如今卻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死刑撤銷再審 吳敏誠出庭突下跪 被害人家屬懶得理

槍殺幼稚園女老師的吳敏誠,二審三次被判死刑,上訴到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論庭後撤銷死刑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三審20日開庭,吳在法庭上突然向被害人的妹妹下跪,但家屬連看都不看一眼,不接受他的道歉。

快訊/連殺2女友 吳敏誠二審死刑撤銷

殺死2名女友的嫌犯吳敏誠,最高法院10日宣判,撤銷二審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吳敏誠於82年先持刀殺死湯姓女友,假釋出獄後,又在98年開槍殺死另名黃姓女友。他一審獲判無期徒刑,高院三度改判死刑。

被害者幼兒哭問:兇手不會被判死刑嗎?女檢察官拭淚

恐怖情人吳敏誠3年前殺死在幼稚園上班的黃姓女友,到底該不該判死,最高法院24日展開我國首次「生死辯」。被害人妹妹在法庭上說,日前台南方小弟割喉命案,由於兇嫌宣稱殺一個人也不會判死刑,被害人就讀小學的兒子還哭著問她,那殺媽媽的壞人會不會也這樣;一席話讓旁聽民眾與女檢聽到還當庭落淚。

吳敏誠案女檢:法務部長挺廢死 只好讓步求無期

為了「恐怖情人」吳敏誠,最高法院24日展開我國首次「生死辯」,檢辯雙方對是否該判死刑激烈論戰。吳敏誠的律師主張,檢方起訴時僅求處無期徒刑,現在又執意要他死,態度矛盾。對此,起訴檢察官楊淑芬無奈說,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反對死刑,「我不得不讓步。」

難道我姐不想活嗎? 黃女妹妹:吳敏誠判死刑合理

最高法院24日審理吳敏誠殺人案,被害人妹妹在言詞辯論庭上淚訴,單親外甥遭母喪,難自理排泄,被告不斷上訴為求活命,「難道我姐不想活嗎?」檢辯雙方展開攻防,辯方認為兩公約指任何人生命不得無理剝奪;檢方則指吳敏誠罪大惡極,「求其生而不得」,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102年1月10日宣判。

新制上路!死刑上訴最高法院前 需開庭再辯

死刑審判將有重大變革!最高法院宣布,以後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案件,都必須經過公開辯論程序,也就是說以往最高法院只進行書面審理,現在必須再召開所謂的死刑辯論庭,新制從12月1號開始,而第一個開死刑言詞辯論庭的,就是槍殺幼稚園老師的吳敏誠。

「恐怖情人」吳敏誠殺2女友 三審辯生死

「恐怖情人」吳敏誠19年前殺死女友出獄後,3年前又當街槍殺在安親班任教女友,三度被判死刑的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決定開庭進行「量刑辯論」,做出最後裁判,今天(3日)開準備程序庭,受命法官吳燦整理全案爭議點給檢察官江明蒼及辯護律師尤伯祥等人,12月底前辯論。

恐怖情人吳敏誠連殺2女友 最高法院量刑辯論裁生死

「恐怖情人」吳敏誠19年前殺死女友出獄後,3年前又因不滿當時的女友要跟他分手,在女友任教的安親班前當街槍殺對方,三度被判死刑的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將針對是否判處死刑,預計開庭進行「量刑辯論」,做出決定吳敏誠的生死裁判,創下我國司法史上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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