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約砲慘淪性奴!學長拍性愛片逼肉償17次 帶到司令台性侵

▲▼南韓一名8歲女童遭到感染愛滋病的父親性侵。(示意圖/CFP)

▲女大生約砲同校學長,沒想到竟是惡夢的開始...(示意圖/CFP)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大生2021年與同校洪姓學長約砲,但洪男拍下性愛影片,事後不僅威脅女方必須「肉償」17次,才把17個檔案依次刪除,還提議「多P」、「口爆」等方式來扣抵次數。女大生迫於洪男淫威,在學校任憑對方洩慾,最終崩潰報案。法院審理後,依3個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1年7個月至1年8個月,各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女大生2011年11月21日透過交友軟體「Goodnight」結識同校外系的洪姓學長,當天下午就到男方住處發生關係。過程中,洪男用手機拍下2人性愛畫面助興,事後也繼續傳訊約學妹性愛,但女方打從一開始就只打算「一夜情」,因此多次拒絕。

不料,洪男同年12月4日深夜竟用LINE傳訊威脅「學妹這麼不守信用,學長決定也要學習學妹的精神了」、「那你就聽話,不然就是這樣,聽一個月就好,之後保證讓你無憂無慮」、「16個影片+照片,要算幾次你說吧」、「次數約完就刪光不聯絡,啊妳藥(避孕)可以開始吃了」。

眼見女方抗拒,洪男又傳送2人之前約砲的性愛畫面,「原本妳乖乖約,時間到我也不會復原的,啊結果妳在那邊」、「17次,學校口交口爆扣一次,打砲口爆2次,多P扣三次」,暗示若不乖乖就範,就不刪除手機內的性愛影片及照片。

女大生心生畏懼,擔心性愛影片被散布,被迫在學校司令台、體育館3次替洪男口交與性交,最終不堪壓力崩潰,向警方報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考量洪男坦承犯行,並賠償一定金額與女方達成和解,且女方也同意法院予以緩刑,因此近日依3個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2個1年8個月、1個1年7個月,3罪均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必須參加240小時義務勞務、法治教育,並沒收用於犯案的iPhone及SIM卡,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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