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猥褻國中繼女上千次!淫行曝光竟惱羞砍人 狼父判囚12年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4月佯稱幫女子介紹工作與看宿舍等藉口,卻趁機誘騙住處強制襲胸與撫摸下體,最後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宜蘭董姓男子,在繼女國2起,性侵3次,摸胸摸下體近千次,遭判重刑。(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一少女國中起,遭董姓繼父摸胸摸下體近千次、性侵3次。她為罹患憂鬱症媽媽及考量繼父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而隱忍多年,後來她友人得知後找董男理論卻遭砍傷,後在老師追問之下,狼父惡行曝光,犯後一再狡辯,毫無悔意,且雙方未達和解;宜蘭地院審結,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董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判決指出,少女與繼父董男、母親3人同住,國2開始,繼父每天會碰她胸部,或每3天摸她下體,並還性侵3次,她儘管不願意也反抗但仍沒用。董男也曾傳訊息給少女,「摸索一下都不行,是怎樣?」、「摸索一下,妳就不遷就我,喔~又不是沒碰過,不知道妳到底在堅持什麼?是為了妳男友嗎?」、「就因為妳一個人,影響到我的不悅!妳知道我在說什麼!」、「我有點不爽繳房租了!怎麼辦呢?」等。

少女受辱,但考量媽媽罹患憂鬱症、相當依賴董男,加上董男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會以離家為由,要脅少女乖乖聽話,少女選擇隱忍。是友人在察覺少女不如以往活潑開朗,追問得知,就去找董男理論說:「怎麼做人家爸爸的?」卻遭董男持刀砍傷 。學校老師獲知通報,社工介人,董男惡行曝光。

法官認為,董男僅為滿足個人慾念,仗勢是家中經濟支柱,更利用少女為保護患有憂鬱症媽媽而不敢聲張的心態,對她下手次數甚多、手段卑劣、罔顧倫常,長期造成少女身心創傷,且至今雙方未達和解,犯後一再狡辯,毫無悔意,並以董男對未滿14歲少女犯強制猥褻共326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且犯加重強制性交2罪,各處7年2月;對滿14歲的少女犯強制猥褻罪601罪,各處8月,又犯強制性交,處3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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